甘肅省農村能源辦公室

2004年省農牧廳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省編委《關於印發甘肅省農牧廳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機編辦[2004]23號)保留省農村能源辦公室,依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縣級建制,隸屬省農牧廳,核定事業編制30人,領導班子4人,調研員1人,副調研員1人。省農村能源辦公室為我省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和管理部門,內設辦公室、計畫科、業務科、產業科和技術培訓科五個科室。同時承擔全省農村能源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掛“甘肅省農村能源職業技能鑑定站”牌子。近年來,在廳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全體職工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與時俱進,採取切實可行措施,連續多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為民興辦的農村沼氣用戶實事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農村能源辦公室
  • 地點:甘肅省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科室及職能,

單位簡介

多年來,省農村能源辦把能源建設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地制宜地推廣農村能源技術,堅持建管並重、規模發展、提高“兩率”、效益優先產生了良好的社會、經濟及生態效益。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計建成戶用沼氣池110萬戶,建成大中型沼氣工程59處;累計推廣省柴節煤灶炕約200萬戶;累計推廣太陽灶75萬台(占全國總量的70%左右)、太陽能熱水器76萬平方米,建設被動式太陽房223萬平方米、鄉村太陽能校舍7萬平方米;建設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5處;建設秸稈固化成型點1處。這些項目的建設形成了年節約、開發農村生活用能260萬噸標煤的能力,相當於年減排二氧化碳687萬噸,減排二氧化硫6.4萬噸,使項目戶逐步實現了“家居溫暖清潔化、庭院經濟高效化、農業生產無害化、農村發展和諧化”的生態家園富民計畫目標。以農村沼氣建設為主的農村能源建設已成為推進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切入點之一,有力地促進了全省循環經濟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推動了我省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

主要職責

根據《甘肅省農村能源建設管理條例》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主要職責有: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編制農村能源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農村能源試驗、示範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
(四)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農村能源行業管理。
(五)負責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培訓、諮詢服務以及國內外技術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七)負責農村能源建設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統計工作。
(八)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政案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此外還負責甘肅省農村能源行業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及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檔案、人事勞資、後勤保障、計畫生育、安全保衛等的計畫和管理工作。組織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和各類會議,並做好會議、學習記錄;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落實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年度財務決算編制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農村能源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各種證照年度審驗和各類報表的填報工作;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協調各科室的工作。
(二)計畫科:負責編制全省農村能源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全省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申報和計畫年度任務下達工作;負責參與農村能源建設項目技術指導和負責建設進度統計工作;負責全省年度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收集農村能源建設資料、信息,負責“甘肅省農村能源信息網”的數據更新維護;負責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參與全省農村能源的宣傳工作;參與全省農村能源項目建設的調研和行政執法工作。
(三)業務科:負責全省農村可再生能源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和管理、農村節能和新能源開發的督查、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全省農村能源建設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利用技術的引進、研究、鑑定、試點;組織農村能源建設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起草、初審、報批。
(四)產業科:指導全省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和產品開發;負責全省農村沼氣國債項目沼氣灶具及配套產品的統一採購,並對產品質量和企業售後服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探索全省沼氣服務體系建設管理模式,組織全省農村戶用沼氣項目維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省農村能源建設項目後續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農村能源利用設施設備的引進、研究、鑑定、試點工作。
(五)技術培訓科:負責擬訂全省農村能源年度技術培訓計畫;負責全省農村能源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和管理工作;組織全省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全省農村能源系統管理技術幹部的技術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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