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16日甘政發[1987]139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修正)
- 頒布時間:1987年09月16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1987年9月16日甘政發[1987]139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1987年9月16日甘政發[1987]139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我省具體...
甘肅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占用...
第十條修改為:“本細則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地稅局負責解釋。”14、甘肅省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7年9月16日甘政發〔1987〕139號文發布)第十二條修改為:“納稅人同財政機關或地稅機關在納稅或者違章處理問題上發生爭議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條例所稱建房,包括建設建築物和構築物。農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徵收耕地占用稅。第三條 占用園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視同占用耕地徵收耕地占用稅。
農業用地開發資金來源包括:1.按法律規定徵收的開發建設資金;2.耕地占用稅留成部分;3.被征地後的土地補償費;4.集體或個人集資;5.國家資助;6.利用外資。農業用地開發資金還可以從農田水利小流域治理資金、扶貧資金中給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第三條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
國務院於2007年12月1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08年2月26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07年12月28日下發的《關於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和...
耕地占用稅管理規程(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耕地占用稅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稅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
第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經批准占用耕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並按相應的耕地開墾費標準繳納耕地開墾保證金。耕地開墾保證金按占用耕地補償方案確定的耕地開墾計畫分期...
第二十二條 經批准非農業建設需占耕地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後,辦理劃撥手續。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經批准徵用的耕地和其他有收益的土地,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興辦農場占用的耕地,滿一年還未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門...
(一)清理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河南省契稅實施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二)處理原則:在清理過程中,對...
為了進一步加強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促進土地的節約和集約利用,推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貴州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貴州省契稅實施細則》等相關法...
在《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減免範圍之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規定減稅、免稅。各地對以前自行規定的徵收管理實施細則要逐項清理審查,凡違反《暫行條例》規定的計稅標準、擴大減免稅範圍,都要立即糾正;凡超越管理許可權下達...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本辦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徵收的一種稅收。徵稅目的在於限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建立發展農業專項資金,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協調發展。該條列共19個子項,下面均一...
未經批准占用耕地的,實際用地人為納稅人。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124號 省長 郭庚茂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河南省《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黑龍江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規範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11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995年1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2007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008年2月26日)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1987年4月1日國務院檔案國發(1987)27號發布,2007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1號修改並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008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