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0年11月23日
- 實施時間:2000年11月23日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2000年11月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00年11月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炭市場管理,規範煤炭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和《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第七條 省煤炭經營監管部門審查煤炭經營資格,應當根據本省行政區域內煤炭經營企業網點布局規劃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總量控制。網點布局規劃應當由省煤炭經營監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共同編制。第八條 省煤炭經營監管部門對準予從事煤炭經營的企業,應當向申請人頒發、送達《煤炭經營資格證》,並通過公開發行的報刊、網站等...
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一條 依法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企業,有權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煤炭;外省煤礦企業在我省設點銷售煤炭,應當辦理經營資格審批手續,並納入全省煤炭銷售、運輸管理。第二十二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及有關礦產資源、環保、安全等法律、法規規定的,...
規章名稱:甘肅省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管理辦法。 發布文號:2000年11月23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 說明:與煤炭法、行政許可法規定不符。 序號:32 規章名稱:甘肅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契約制管理辦法。 發布文號:甘政辦發[2000]27號。 說明:與契約法、勞動法...
根據國務院的授權,國家經貿委指定國家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國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門負責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煤炭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格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省級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委託設區的市有關部門負責煤炭經營資格初審...
4、刪去第二十條:“設立煤炭經營企業,由煤炭管理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許可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批准後,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5、刪去第二十一條:“依法取得煤炭生產...
《全國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監管制度彙編》是2008年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行局。內容簡介 《全國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監管制度彙編》主要內容:為展示各地近年來在貫徹《煤炭法》、《行政許可法》以及《辦法》和《通知》規定,制定煤炭經營監管買施細則,推進監管制度創新的階段性成果,提供一...
未經自治區煤炭工業廳進行年度審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企業年檢手續。第九條 自治區煤炭工業廳依法對煤炭經營企業經營資格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煤炭行政執法證件,有權進行現場勘驗調查,詢問了解情況,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第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審查批准,擅自從事煤炭經營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行業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煤炭礦務局是國有煤礦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礦務局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煤礦企業、煤炭經營企業依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第二章 煤炭生產開發規劃與煤礦建設 第...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的其他海域內開辦煤礦企業,適用本辦法。開辦煤礦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向煤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採礦登記和煤礦建設。第三條 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門負責開辦煤礦企業的登記、 審查、...
《煤炭經營資質證》是從事經營煤炭的企業或個人的合法憑證,有了這張合法憑證,企業或個人才能正常經營,在經營過程中所受權益才能得到合法保護。申辦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2005年1月27日施行的《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申請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經營資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經營...
甘肅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志民,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煤炭交易市場的開發與建設;大宗物資電子交易平台和電子商務的開發、組建、套用;現代物流服務,煤炭代購代銷和儲運配送業務,網路平台道路貨物運輸,代理鐵路、海運運輸服務;各類業務信息諮詢、中介及大數據服務、技術服務和技術開發;智慧...
礦務局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煤礦企業、煤炭經營企業依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第二章煤炭生產開發規劃與煤礦建設 第十四條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根據全國礦產資源勘查規劃編制全國煤炭資源勘查規劃。第十五條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根據全國礦產資源規劃規定的煤炭資源,組織編制和實施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省、...
2005年12月12日, 北京市為加強本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本市煤炭經營秩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北京市煤炭經營監管實施細則。本細則闡述關於煤炭企業壟斷經營,未取得煤炭經營資格擅自經營、銷售煤炭產品,或者採取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數量短缺等欺詐手段銷售的行為的處理辦法。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第二十二條 煤炭經營實行煤炭經營資格審查制度。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煤炭經營活動,應當按照規定取得煤炭經營資格。依法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企業,有權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煤炭;銷售非本企業生產、加工的煤炭產品,應當按照規定申請領取煤炭經營資格證書。第二十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煤炭經營企業,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向...
第八條 煤炭批發經營企業向省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申請煤炭經營資格審查,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金在五百萬元以上;(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三)有面積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儲煤場地,獨立擁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場內裝卸和運輸機械設備;(四)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煤炭計量設備,獨立擁有符合國家標準並能夠對...
甘肅省煤炭運輸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甘肅省煤炭運輸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於1993年04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珍,公司經營範圍包括:煤炭銷售、焦炭銷售、普通貨物運輸、普通儲存(不含危險品)、化工原料及產品(危險化學品除外)、煤炭進出口及代理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等。
(六)辦礦負責人經過技術培訓,並持有礦長資格證書;(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三條 申請開辦鄉鎮煤礦,由資源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煤炭工業的部門審查申請人的辦礦條件。申請開辦鄉鎮煤礦,其礦區範圍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煤炭工業的部門審查申請人的辦礦...
第二十四條 有關廣告經營許可的實施程式,除適用本辦法具體規定外,還應當遵守《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實施程式的一般規定。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煤炭 經營許可證 國家實行煤炭經營資格審查制度。設立煤炭經營企業,應當經過煤炭經營資格審查。根據國務院的授權,國家經貿委指定國家煤炭管理部門會同...
(六)辦礦負責人經過技術培訓,並持有礦長資格證書;(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三條 申請開辦鄉鎮煤礦,由資源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煤炭工業的部門審查申請人的辦礦條件。申請開辦鄉鎮煤礦,其礦區範圍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煤炭工業的部門審查申請人的辦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