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甘肅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是2023年2月1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廢止的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 廢止日期:2023年2月17日
廢止過程,廢止檔案,

廢止過程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167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3年2月15日十四屆省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任振鶴
2023年2月17日

廢止檔案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辦法》等九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國發〔2022〕15號),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省政府對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甘肅省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辦法》等9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一、甘肅省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辦法(2010年9月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70號公布)
二、甘肅省貿易計量監督管理辦法(2007年9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40號公布)
三、甘肅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2009年7月1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57號公布)
四、甘肅省價格監督檢查辦法(2015年7月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18號修正公布)
五、甘肅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97年10月2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27號修正公布)
六、甘肅省契稅徵收管理辦法(2001年9月2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9號公布)
七、甘肅省罰款沒收財物管理辦法(2004年6月2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6號公布)
八、甘肅省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2009年11月2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62號公布)
九、甘肅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辦法(2020年8月1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54號修正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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