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

甘肅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加掛甘肅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牌子,是國土資源廳承擔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

甘肅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加掛甘肅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牌子,是國土資源廳承擔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任務是:
一、組織對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二、組織開展對制定和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划進行監督檢查;對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耕地保護、國土資源登記發證、國土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採礦權、探礦權等國土資源交易行為的報批和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三、直接查處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其他重大土地、礦產違法行為。
四、按規定職責和程式配合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等機關或部門依法追究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和治安責任、刑事責任,依法實施國土資源違法行政處罰的執行。
五、擬定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有關規章制度和防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發生的政策性措施;負責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報告備案、動態巡查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
六、對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業務領導,對其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人員相關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承辦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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