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函〔2015〕162號
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於設定省道301線海石灣至崗子溝二級公路收費站點的請示》(甘交發〔2015〕63號)收悉。經研究,收費站選址合理,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有關規定和國家“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要求,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省道301線海石灣至崗子溝二級公路設定河橋收費站(K18+900)。
二、你廳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設計、建設收費站,並確保工程質量。
三、你廳要切實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及時公告相關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收費站運營管理,切實做好還貸工作。
四、收費標準、收費年限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申報批准。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