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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2010]58號
我省是氣候變化的敏感區,生態環境的脆弱區,氣象災害種類繁多,主要有
乾旱、
大風、
沙塵暴、
暴雨、
冰雹、
霜凍、
乾熱風、森林草原火災、
交通氣象災害等,造成的損失極為嚴重,占自然災害的88.5%,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8.5%,造成的農牧業損失平均占GDP的4%—5%,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是我國氣象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近年來,由於極端天氣氣候頻繁出現,氣象災害明顯增多。為了深入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氣象災害甚至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組織保障。
近年來,我省不斷強化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截至2009年底,省、市、縣三級政府都成立了應急管理委員會,35個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全部建立,14個市州和52個縣市區設立或明確了應急管理辦事機構。但也存在許多突出問題,主要是: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到位,各級應急管理委員會、成員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夠,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滯後等。因此,各市州、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為應對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提供組織保障。
一是必須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的主體責任。
各級政府特別是處在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一線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各副職和軍分區(人武部)、武警部隊有關負責人任副主任,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解決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快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組織保障。政府分管領導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規律,定期召開專項應急指揮部會議,及時安排部署,防患於未然。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實施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統一指揮應對和處置工作。
二是必須進一步強化各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法定職責和有關預案的規定,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落實到監測預警、防範準備、搶險救援、恢復重建等各個環節,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注重協調,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對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在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的同時,要提出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報同級政府決策。
三是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
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承擔著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的職能,在應對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中發揮著運轉樞紐作用。但目前全省只有52個縣市區明確或設立了辦事機構,有些雖已明確了辦事機構但存在人員不到位或由門衛代崗的現象,嚴重製約了應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各縣市區政府要儘快落實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切實承擔起政府的各項應急管理職能。同時,各有關部門也要指定處(科)室,統一協調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為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來,我省積極推進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在突發事件信息報送、預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機制尚不健全的問題仍然存在。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政區域、本行業突發事件的特點,按照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
應急管理機制要求,抓緊完善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機制,使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更加有序有效開展。
一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和預警預報體系,提高監測預測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切實抓好中國氣象局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甘肅省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系統工程(二期)項目”,爭取早日發揮作用,有效解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發布的“最後一公里問題”。同時,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和創新監測和預警預報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路等媒體信息傳播作用的基礎上,切實加大經費投入,建設電子顯示屏、“村村通”大喇叭、警報器和氣象頻道等,提高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要通過安排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針對性強的方式,逐步實現各種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傳送到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直至到戶、到人。
二是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準確掌握災情和處置情況。各市州、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07]141號)的規定,Ⅲ級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市州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報告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州。Ⅰ級突發事件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市州政府在向省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國務院及其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3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省政府的突發事件,應在發生後2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說明具體原因。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及時報告。應急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在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市州政府和部門的現場指揮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專人要與省政府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絡,及時、主動報告有關情況。信息必須準確、客觀、真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的發生。
三是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提高協同應對水平。抓緊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應急聯動機制和與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緊密協作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確保在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時,能夠統一調動氣象、公安、鐵路、交通、民航、電力、水利等多行業、多部門的力量,發揮解放軍、武警官兵的突擊作用,合力應急,協同應對。同時,應經常性開展軍地聯合演練,提高軍民協同應急水平。
四是進一步完善應急決策機制,確保及時高效地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制定或修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4.88萬件,基本覆蓋了我省常見的各種突發事件。目前,關鍵是切實發揮好預案的作用,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開展應對和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等級及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回響。預案啟動後,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統一指揮和指導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社會動員機制,發揮全社會在應對和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中的整體合力。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積極研究建立有效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特別是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機制和工作措施,鼓勵和支持民間組織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民間組織的作用。鼓勵民間組織開展慈善募捐活動,逐步將政府的社會募捐、慈善職能轉由民間組織承擔,實現政府由組織實施者向監督管理者的轉變,切實提高全社會在應對和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中的整體合力。
六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營造良好的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輿論氛圍。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的規定和要求,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與類別,在第一時間主動核查、準確把握和及時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穩定公眾情緒,防止惡意炒作,為有效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對於報導失實、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物資儲備和調用體系,強化應急處置與救援能力。應急處置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核心。能否快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並將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應急處置至關重要。
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體系。2010年1月8日,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決定,依託省消防總隊組建省應急救援總隊,同時對發揮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及時有效應對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精神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省級應急救援隊伍回響機制的通知》(甘政辦發[2010]20號)要求,抓緊建立健全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市州要按照省級應急救援隊伍回響機制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甘政辦發[2009]195號)要求,加快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為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與調用體系。省工信委要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抓緊做好全省應急物資儲備與調用體系建設,特別是做好省級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應急物資的生產與調用等工作。2009年,甘肅儲備物資管理局所屬6處倉庫被列入省應急物資儲備倉庫,要充分利用其比較完善的軟硬體設施設備,儘快建立和完善我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省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補充和更新。省民政廳要根據全省災害應急救助的可能需要,著眼於救災物資儲備的體系建設,最佳化應急救災物資和裝備的儲備布局,有計畫、分批次地增加救災物資儲備的品種和數量,全面提升我省災害救助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抓緊開發全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系統軟體,實現庫存管理、台賬管理、調撥管理網路化和一體化,為救災和應急保障提供有力支持。要大力支持發展慈善事業,加強對社會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完善募捐款物的發放程式,確保救災捐贈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各市州政府要結合實際,主動做好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同時,要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應急物資協同保障、信息共享,切實建立高效調用機制。
四、建立健全應急資金投入機制,做好應對和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要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分級負擔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事件中需由政府負責的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提供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財力保障。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的預備費,主要用於應對和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時的救災搶險、租用救援設備、為救援人員提供生活保障等。同時,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投入機制,以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的發展要求。要通過整合財政資金、社會捐助資金等,積極探索建立救災專項基金,提高災害應急救助的資金保障能力。
五、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實施條例》(草案)和自然災害救助預案,不斷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法規和制度體系。
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實施條例》列入2010年地方立法計畫,抓緊做好調研論證和起草工作,逐步使我省應急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省民政廳要總結3月份酒泉等市雪災救援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結合防災救災的實際需要,儘快研究制定《甘肅省自然災害救助預案》,使各項抗災救災工作有章可循。各市州、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配套制度,特別是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等方面的制度。
六、建立績效評價考核制度,靠實政府的應急管理責任。
將應急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列入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實行目標管理。特別是抓好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一把手”應急管理責任的落實,並明確應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真正以完備的責任追究機制和獎懲制度提升政府的危機應對和處置能力。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如發生不履行法定職責,在預防、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不作為,或在信息報送發布方面及應急救援資金、物資使用方面亂作為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領導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七、加強應急管理宣傳培訓,提高公眾的減災自救能力。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要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07]75號)要求和工作分工,認真組織開展對廣大幹部民眾的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強化民眾參與應急管理的意識,努力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活動,通過科普讀本、影像資料、知識講座、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媒體,深入開展宣傳,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使應急管理知識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人心。要把應急管理教育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針對各級領導幹部和從事應急管理公務員的不同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培訓課程和教學體系,廣泛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對領導幹部的培訓,重點是增強應急管理意識,提高應急指揮能力;對從事應急管理公務員的培訓,重點是組織開展崗前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八、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基層應急管理水平。
我省基層應急能力不強、基礎設施抗災水平低,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對各種自然災害的有效預防和應對處置。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加強救援隊伍建設,切實把各項應急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夯實基礎,提高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要加強常態管理和源頭管理,主動出擊,預防在前,預案在先,促進應急管理工作從被動應付向源頭管理轉變。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群集中地的監管和對公共安全形勢的分析判斷,做到問題早發現,信息早報告,矛盾早化解,隱患早排除,事件早處置,切實把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將防災減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最佳化、整合各類防災減災資源,確保重點項目落實。重點項目建設應與綜合防災減災密切結合,立足長遠,充分考慮防災減災因素,確保工程安全運行,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要切實做好基礎設施的科學規劃和建設,能源、交通、通信、城市公共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要充分考慮地震、雨雪、冰凍、高溫、沙塵暴等自然災害的影響,提高規劃和建設標準,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