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受理和辦理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本部門的授權對縣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對需要進行專家論證、部門會審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組織、協調;對本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完成本部門和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洛縣畜牧局
- 編號:涼委辦〔2010〕88號
- 實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簡稱:縣畜牧局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甘洛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涼委辦〔2010〕88號)和《中共甘洛縣委甘洛縣人民政府關於甘洛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甘委發[2010]22號),設立甘洛縣畜牧局(簡稱縣畜牧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促進農牧民持續增收的職責。
(三)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職責。
(四)加強地方種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發展特色畜牧業的職責。
(五)加強草原生態保護的職責。
主要職責
甘洛縣畜牧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畜牧業生產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地方法規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畜牧業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全縣畜牧業發展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畜產品加工和規模化養殖;負責種畜禽管理、保護和畜禽遺傳資源,草地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制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疫病撲滅計畫;對動物防疫、檢疫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畜禽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負責全縣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
(三)負責全縣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全縣獸藥、飼料、生鮮乳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對畜產品生產環節投入品和市場肉食品質量進行監管,保障肉、蛋、奶等食品安全供給。
(四)負責全縣畜牧生產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對全縣動物防疫、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草業建設、飼料工業、種畜禽經營等實施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
(五)負責組織畜牧獸醫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畜禽繁育、優良畜禽品種、優質牧草品種、獸醫和飼料管理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科技培訓、科技攻關。
(六)負責項目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按照國家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相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好國家扶持畜牧業資金,並組織畜牧項目的實施。
(七)管理局機關和直屬機關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八)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
(九)負責畜牧業科技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升畜牧業的公共服務能力,推進畜牧業科技進步。指導畜牧食品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洛縣畜牧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安全保衛、機要、保密、接待、房管、車輛、計畫生育、基礎建設、精神文明、網路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畜牧業宣傳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畜牧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初評;負責辦理有關職工考核、獎懲、任免、調動、晉升、晉級等工作;承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行政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財政資金預決算的編報和畜牧事業費、職工工資、項目資金、醫藥費等有關資金的撥付管理;負責全局醫保基金徵集上繳、醫藥費審核報銷、住房公積金匯繳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甘洛縣畜牧局行政編制7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