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職責。
2.加強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職責。
3.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建議;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相關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依法查處市場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食品藥品除外)的責任,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和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的查處;指導、受理、處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負責12315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經授權負責轄區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承擔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用信息等責任,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承擔州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縣工商局和州局直屬單位、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及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其它學會工作。
(十四)負責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工作。
(十五)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州政府和省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事務、政務信息、督查、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統計、機要管理和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及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目標管理、政務宣傳和局機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承擔機關交其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州工商局辦理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等相關工作,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公平交易科
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大案要案;指導、協調、監督本系統開展專項執法工作;指導、協調、承擔上級機關交辦的大要案、跨市、州案件和典型案件;協調監督全州工商系統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和“掃黃打非”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甘孜州12315舉報中心牌子)
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流通環節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發布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測等監督檢查信息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開展有關服務領域維權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州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工作。
(六)市場規範管理科
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組織指導展銷會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流通領域農資、成品油等商品質量監測;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中的違法行為;指導市場協會、企業信用協會工作。
(七)契約監督管理科
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推行契約示範文本,開展契約信用建設;指導重大契約履約備案和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實施拍賣行政監管;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的監督管理。
(八)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
承擔按照管理許可權規定範圍內企業登記註冊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按管理許可權指導、協調、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的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指導全州企業登記管理信用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及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九)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科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授權,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註冊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按管理許可權查處違反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法規案件;指導、協調全州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信用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及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十)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指導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州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州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信用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系統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的工作。
(十一)商標監督管理科
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指導商標保護工作(培育、推薦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並開展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指導系統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十三)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開展對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市場及其他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檢查及經營行為的監督工作;承擔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開展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的網路監測與巡查工作;承擔組織指導網路商品與服務交易案件申訴和舉報的受理及辦理工作。
(十四)人事財務科
負責州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人事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和雙擁工作;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制定和實施系統培訓計畫和規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工會、直屬機關團委、直屬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和經費;負責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執法裝備、工商制服、政府採購、公務卡報銷等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6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6名。
其他事項
(一)直屬機構
1.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為州工商局管理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提出經濟檢查工作思路和措施,負責經濟檢查案件的審批和報批。承擔查處州內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2.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分局,為州工商局管理的正科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承擔海螺溝景區所轄區內的工商登記註冊和行政審批職能。
(二)與州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品、藥品、醫療機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州工商局負責相關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批准的食品、藥品、醫療機械、化妝品廣告進行檢查,對於違法廣告移交州工商局依法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