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地震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依法制定甘南州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震法規,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制定防震減災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並承擔甘南州抗震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負責震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四)管理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城鎮抗震設防工作及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安評工作資格審查、認證、登記工作,管理抗震設防標準。
(五)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及有關地震法規、條例的執法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七)指導八縣市的防震減災工作和承擔省地震局、甘南州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測預報科;應急宣傳科;震害防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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