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政府在文化藝術和文化遺產保護、新聞宣傳、廣播電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部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制訂並監督實施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 地點:甘南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三)負責依法管理文化市場,出版、印刷業、體育、旅遊市場;制定本轄區“掃黃打非”行動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治理以及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協調開展搶救性發掘考古工作;依法進行文物市場管理;管理全縣電影工作,監督、管理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視頻點歌業務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四)綜合管理全縣民眾文化、體育事業,指導全縣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搞好民間藝術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以及文物保護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育監測。
(五)負責本轄區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
(六)審查並報批全縣各廣播電視站,電視差轉台(站),有線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審查並報批廣播電視頻率。
(七)負責對本縣旅遊經營單位實施行業指導管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
(八)組織旅遊形象和品牌的對外宣傳、重大旅遊宣傳促銷和旅遊節慶活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開發、組合和推廣;協調組織假日旅遊、鄉村旅遊工作。
(九)協調鄉鎮綜合文化站的事業建設。
(十)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絡與協調;承擔全局法制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組織、協調綜合工作目標考評工作;負責文秘、調研、信息、提案議案、檔案、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及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工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全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及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文化股
擬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文物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指導藝術創作、生產等業務工作;指導社會文化團體開展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和發展工作;指導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依法管理保護文物;審核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建築物的設計方案;管理、監督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擬制縣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和縣“掃黃打非”工作計畫;指導、監督轄區內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負責本轄區內著作權管理工作。
(三)體育股
負責全縣體育事業的管理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體育工作計畫,制定全縣各節日期間重大民眾體育活動計畫;指導社區、企業、校園等民眾體育活動;負責體育方面的統計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縣體育彩票的銷售、發行工作,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四)廣電股
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的業務管理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工作計畫,負責報批縣廣播電台(站)的建立和撤銷,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工作,檢查和監督廣播電視媒體執行黨和國家的宣傳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情況;負責廣播電視稽查工作。
(五)旅遊股
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旅遊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對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指導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鄉村旅遊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協調旅遊企業、旅行社和景區景點的業務工作和事業建設;承擔縣域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旅遊活動的組織協調,做好旅遊市場的行銷和推廣;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及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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