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瓊中縣教育局)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瓊中縣教育局一般指本詞條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縣教育局,接受中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縣教育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其統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
  • 辦公地址: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營根鎮海榆路287號
  • 性質: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落實省委和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和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
(二)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縣委有關決策部署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與督促;領導局機關、直屬單位(學校、幼稚園)黨組織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三)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有關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設定。統籌協調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依法組織實施對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及其他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監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負責組織全縣教育重大事項的專項督導。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的扶持與援助。負責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協助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及境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管理全縣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籌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稚園園長、教師的培訓和教師教育,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制度的實施。指導學校(幼稚園)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進全縣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歷教育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
(十)加強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加強教育培訓合作,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
(十一)承擔全縣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和誠信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下列內設機構:機關黨委辦公室(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教育督導室(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人事股、基礎教育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招生辦、學校後勤與資產管理股。
縣教育局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縣人民政府教育總督學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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