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環渤海經濟圈指以遼東半島、山東半島、京津冀為主的環渤海濱海經濟帶。改革開放以來,環渤海已經形成了發達便捷的交通、雄厚的工業基礎、先進的科技教育、豐富的自然資源以及密集的骨幹城市群等五大優勢。這些優勢助推環渤海經濟圈加速崛起,成為中國經濟板塊中乃至東北亞地區極具影響力的經濟隆起地帶。環渤海經濟圈是保證我國政治和經濟穩定的核心地區,現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第三大增長極。
天津市是中央直轄市,位於環渤海經濟圈的中心,中國北方最大的沿海開放城市。天津區位條件優越,逐步形成以港口為中心的海陸空相結合立體交通網路。天津港是我國北方第一大港,也是我國沿海港口碼頭功能最齊全的港口之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是目前北方最大的貨物空運中心。
天津經濟實力雄厚,在全國工業城市中,天津工業的規模、總產值、經濟效益等均居前列。天津已形成以汽車和機械裝備為重點的機械工業,以微電子和通訊設備為重點的電子工業,以石油化工、海洋化工和精細化工為重點的化學工業,以優質鋼管、鋼材和高檔金屬製品為重點的冶金工業等四大支柱產業,金融、商貿等第三產業也日益發達。天津的科技力在全國各大中城市中也居於前列。
黨中央、國務院對天津港的建設十分關心。天津市委、市政府歷屆領導班子也很重視天津港的發展。1984年12月,國務院在批覆《天津市進一步實行對外開放的報告》中指出,要充分發揮天津的優勢,努力把天津逐步建設成為技術先進、工業發達、文化昌盛、商業繁榮的經濟中心和國際性的貿易港口城市。1986年,國務院批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時,確定了天津城市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即“天津應當成為擁有先進技術的綜合性工業基地,開放型、多功能的經濟中心和現代化的港口城市。”1997年,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天津市城市定位:“天津市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要努力建設成為現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1997年7月8日,國務院總理辦公會最後確定。同年12月,
李鵬總理來津宣布。
改革開放以來,天津經濟實力日益增強。隨著天津市落實“環渤海經濟圈”戰略計畫的推進,天津已是繼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之後的新一輪投資熱點。
歷史沿革
黨中央、國務院對天津港的建設十分關心。天津市委、市政府歷屆領導班子也很重視天津港的發展。
1984年12月,國務院在批覆《天津市進一步實行對外開放的報告》中指出,要充分發揮天津的優勢,努力把天津逐步建設成為技術先進、工業發達、文化昌盛、商業繁榮的經濟中心和國際性的貿易港口城市。
1986年,國務院批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時,確定了天津城市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即“天津應當成為擁有先進技術的綜合性工業基地,開放型、多功能的經濟中心和現代化的港口城市。”
1997年,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天津市城市定位:“天津市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要努力建設成為現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1997年7月8日,國務院總理辦公會最後確定。同年12月,
李鵬總理來津宣布。
1999年8月5日,國務院批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年-2010年)》。《規劃》明確提出: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建設和發展應堅持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作用,努力把天津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和環境優美的現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
2006年3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規劃》明確提出: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發展建設,要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濱海新區的發展為重點,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將天津市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
區位優勢
全球GDP的50%產生在距海岸線50英里的範圍內。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崛起了最具經濟活力的三大都市圈——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都市圈,三大地區GDP的總和占全國的50%以上。但是,長期以來,與其它兩個都市圈相比,環渤海都市圈的發展都明顯滯後,中國的經濟發展呈現出南快北慢的局面。
天津濱海新區建設納入國家整體發展戰略布局後,給環渤海地區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環渤海地區的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環渤海地區正抓住這一歷史性的契機,加快發展步伐,與長三角、珠三角共同打造中國經濟三足鼎立的格局。
歷史上天津就是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
天津歷史上就是中國北方地區最大的工商業中心和對外開放城市。天津是“天子渡津”之處,是在首都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水運樞紐和經濟輔助城市,在津的統治集團的權力和財力曾是其有利發展條件之一。由於天津既有河海運通航條件,又有很接近首都的特殊區位優勢,曾被多個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占用,在此進行不平等貿易,形成華北最大的工商業城市,即華北經濟中心城市。而北京因是封閉的帝都,經濟不但沒有發展起來,反而隨著封建王朝的衰落而蕭條,至清末民國初年,天津不僅工商業規模遠遠超過北京,而且人口數量也超出北京。辛亥革命後,天津已成為僅次於上海的全國第二大工商業城市,至解放前夕,天津工業產值約是北京的7倍。直至70年代初,北京城市人口和經濟規模才超出天津成為全國第二大城市。
新形勢下具備成為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的條件
天津是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已經得到了國家的肯定。國務院1997年12月對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中提出,“天津市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要努力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和環境優美的現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經濟中心。”
天津是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不僅是因為國家的定位,更主要的是因為天津具備了新時期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應該具備的條件,具體表現為:天津在環渤海地區的綜合經濟優勢較為突出,既具備天然的區位優勢、港口優勢、資源優勢、產業優勢,又是一個高度開放的城市,具有開放的優勢。這些優勢使天津具備了為環渤海地區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發揮服務與協調功能的基本條件,符合新形勢下對經濟中心的新要求。相對比而言,環渤海地區其他成員都不具備這種綜合的經濟優勢,即要么具有產業優勢,缺少區位優勢和港口優勢,要么具有港口優勢缺少區位優勢和產業優勢,等等,這些缺陷都使得這些成員難以在新形勢下發揮經濟中心功能。
1、區位優勢。天津位於我國華北、西北、和東北三大區域的結合部,是環渤海地區的中樞部位。是我國北方地區進入東北亞,走向太平洋的重要門戶和對外通道,是連線我國內陸與中亞、西亞和歐洲的歐亞大陸橋的重要起點之一,又是聯結歐亞大陸橋中路途最短的海港城市,處在“東來西往,南聯北開”的重要位置。天津與北京地區共同成為環渤海地區的中軸線地帶,擁有全國最發達的海、陸、空綜合交通網路體系。天津港距北京市僅142公里,1個多小時就可將天津港和北京聯通。因此天津港是北京最佳的出海通道。
在環渤海地區的“弓箭型”城市群布局結構中,環渤海沿線港口城市成為“弓上的弦”,廣大河北省地區為“弓”,京津城市帶為“箭”,北京為“箭柄”,天津為“箭頭”。天津的“箭頭”是環渤海地區經濟起飛最重要的位置。
2、港口優勢和資源優勢。具有國內一流的開發區和保稅區的、我國北方地區最大的、現代化的綜合性港口。海港與航空港距離之近為現有經濟區域中罕見的,有利於整合兩港的優勢。天津港能夠為環渤海的經濟腹地提供物流條件和發展高科技產品,並將其輸往海外與內地。
天津港有大片可利用的荒地、灘涂、濕地及海洋資源,是環渤海地區其他地區稀缺的寶貴資源,可以為整個環渤海地區的政府和企業共同開發使用。天津的重化工業基地即臨港工業區尤其適合京津地區共同開發使用,這樣能夠騰出京津等中心城市市區內大片的黃金地帶,不但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也能提高京津中心城市環境質量。
3、產業優勢。以濱海新區為主的現代化製造業和物流業的發展在國內外已經具備了相當的競爭能力。在已形成的京津高科技產業帶中,天津占有重要地位。天津已經培植出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生物醫藥、新材料及新能源5個具有一定規模、結構合理、技術水平領先的產業群。以經濟技術開發區、海洋高新技術開發區、冶金工業區、化學工業區為代表的現代化工業基地已經成型。天津港已經成為億噸大港,邁入世界級大港行列。天津的產業優勢有利於帶動環渤海地區的產業轉移,物流業的優先發展能夠有效發揮服務功能。
4、開放的優勢。天津已經成為高度開放的城市,對外貿易與外商投資都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在對外開放與合作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在環渤海區域的對內對外全方位開放中發揮協調功能奠定了基礎。僅就濱海新區而言,已有約70個國家或地區的企業落戶,外貿依存度已超過60%,高於全國平均值40個百分點,濱海新區已成為外商投資回報率最高的地區。
第三增長極的核心功能區
中國的區域經濟發展正在加速,呈現東中西部競相發展的態勢,繼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之後同日韓隔海相望的環渤海地區正在成為中國經濟新的增長極。環渤海地區最大的優勢,就是聚集了北京、天津、大連、青島等一大批城市群。而天津作為環渤海地區的核心地帶,其經濟地位和各項功能正日益完善。
圍繞促進和加快區域經濟發展,天津正在加快構築現代化大交通體系,重點是集中力量建設“兩路兩港”,即高速公路、快速鐵路和海港、空港。
天津正在發展的優勢產業,重點是汽車、化工、冶金、生物技術與現代醫藥、新能源及環保6大支柱產業和12個產品基地。
天津正在加快建設北方國際物流中心。制定了天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實施綱要,重點是增強國際貿易、現代物流、旅遊休閒、區域金融等四大功能,完善商貿流通、社區服務、信息服務、中介服務、文化服務、房地產業六大體系。
天津將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加大對濕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區、歷史風貌建築區的開發和保護,努力改善生態和人文環境。
“立足天津、輻射三北、服務全國、面向東北亞”,天津正逐漸滿足新時期對經濟中心的新要求,用科學的發展觀,高瞻遠矚,明確了在環渤海地區經濟合作與發展中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天津巨大的發展潛能,為各類行業和企業在津投資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任何一項產業都可以在更廣闊的領域尋求新的合作。特別是在加工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方面合作空間很大。這是我國加快區域經濟進步、環渤海地區發展的戰略機遇,也是各界商業精英展示才華的舞台。
總體規劃
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
第一部分 城市性質、城市職能及發展戰略
《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以下簡稱《規劃》,確定天津的城市性質為: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要逐步建設成為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規劃》確定天津的城市職能為:(1)現代製造和研發轉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獨厚的濱海天然優勢、特殊的水陸交通樞紐地位、雄厚的工業基礎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設成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製造業為主的現代製造和研發轉化基地。(2)我國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和現代服務中心。構築海陸空一體化的交通網路,使天津成為連通國際和區域(華北、東北、西北、華東)的客貨運綜合交通樞紐。綜合利用樞紐型基礎設施,最佳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倉儲、加工、運輸、信息、服務相互融合的現代物流業,使天津成為面向區域物流供應鏈的中心節點,承擔我國北方國際物流中心的職能。加強金融、商貿、會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務業的發展,使天津成為信息匯集,各類傳媒業發達,商貿興旺,科研、文化、醫療機構和人才集中的區域性服務中心。(3)以近代史跡為特點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城市。保持和發揚天津傳統的津派文化,強化以近代史跡為主要特點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城市的地位。(4)生態環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濕地眾多等豐富的自然資源,建立生態型城市,增強城市自然環境的優美度、人工環境的舒適度和優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使天津成為市民和國內外旅居者共同擁有的美好家園。
《規劃》確定天津的城市發展目標為:將天津建設成為技術先進、製造業發達、服務水平一流、綜合競爭力強、對外開放度高、創業環境優越的我國北方經濟中心;適應全球一體化發展趨勢、對外聯繫便捷、信息網路高效、輻射能力強的國際港口城市;資源利用高效、安全體系完善、生態環境良好、宜人居住的生態城市;歷史文化底蘊深厚、近代史跡特色突出、社會和諧、教育文化科技發達的文化名城。
根據以上城市性質及職能,制定天津城市發展戰略為:
構築高層次產業結構。積極發展現代都市型農業和特色養殖業,逐步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充分利用天津市雄厚的產業基礎,發揮資源、交通、科技人才和對外開放等優勢,發展壯大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建設現代製造和研發轉化基地。完善自主研發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一批高水平的技術研發中心和高科技企業孵育基地。大力發展金融、物流、旅遊等現代服務業,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
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海洋和港口的優勢,加快天津港和疏港通道建設,打造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加強天津機場與首都機場的合作,共同構建東北亞地區國際航空客貨運樞紐。完善陸路交通體系,加快天津各功能區與周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銜接,努力構築與周邊地區緊密聯繫的綜合交通網路。推進物流網路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設現代化物流基地,建立國際貿易信息服務體系。
加強區域合作。積極推進環渤海地區在產業結構、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城鎮空間與基礎設施布局等方面的協調發展。發揮天津港口、交通和現代服務業等優勢,為環渤海地區擴大開放和產業轉移提供通道和載體。進一步形成以京津冀為經濟核心區、以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為兩翼的環渤海區域經濟共同發展的大格局。
實施科教優先發展和人才戰略。依託京津地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密集的優勢,發揮創新孵化器、企業研發中心、博士後工作站等多層次的科研創新體系和科技人才創新基地的作用,加快培育各類高素質人才,廣泛吸引人才,為天津乃至整個環渤海地區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堅持可持續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資源和能源。按照規劃,充分利用不適宜耕種的鹽鹼地作為城市發展用地,加強對耕地、濕地的保護。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節約用水,循環用水,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節約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環保型的生態城市。
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大力發展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構築社會防控、應急管理和城市安全保障體系,創造和諧、優美、安全的人居環境。推動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建立城鄉協調發展機制,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
第二部分 城市規模
隨著天津城市性質和職能的確定,天津將進入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城市化進程會進一步加快,對人力資源和土地資源的需求會大幅度增加。為嚴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規模,保障天津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綜合分析和考慮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對人口和用地規模進行合理布局,為我市實施以人為本,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預留足夠的空間。
人口規模是確定城市用地規模和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的基本依據,科學合理地預測人口規模是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發揮城市規劃控制作用的前提條件。《總體規劃》按照嚴格控制人口規模的原則,通過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快速增長。大力發展科教、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不斷提高人口綜合素質,滿足天津城市定位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積極引導人口合理布局。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1350萬人,城鎮人口121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90%。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的城鎮人口規模為630萬人。
《總體規劃》嚴格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按照確定的城市發展目標,在利用天津現有的鹽鹼荒地資源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城市性質、人口規模和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需要,特別是濱海新區的發展需要,提出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切實加強土地資源管理,徹底改變單純依賴增加用地規模解決城市發展的傳統模式。《總體規劃》科學確定各級城鎮的建設用地標準,嚴格控制城鎮用地規模,到2010年全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250 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的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人均城鎮建設用地為92平方米;新城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其它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
第三部分 濱海新區規劃
加快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在新世紀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做出的重要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利於提升京津冀及環渤海地區的國際競爭力,有利於實施全國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有利於探索新時期區域發展的新模式。因此,科學規劃濱海新區的發展建設,是本次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重點。
濱海新區包括塘沽、漢沽、大港三個行政區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港區以及東麗區、津南區的部分區域,陸域總面積約為227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富,科技人才密集,產業基礎雄厚,交通通訊便捷,綜合優勢明顯,在我市城市發展過程中始終占有重要地位。特別是經過十多年的開發建設,已經具備了進一步加快發展的條件和基礎。
《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將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共同作為城市主要發展地區,分工協作,各有側重,共同承擔城市的綜合職能。中心城區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貿服務中心,是濱海新區的依託,是反映中國近代史的歷史文化名城,具有綜合性服務職能。中心城區以提高城市要素的承載能力為主,為全市和新區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務保障。
按照國家總體發展戰略要求,《總體規劃》確定濱海新區的功能定位是:依託京津冀、服務環渤海、輻射“三北”、面向東北亞,努力建設成為我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高水平的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逐步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的宜居生態型新城區。
《總體規劃》明確,以濱海新區核心區為中心,漢沽新城和大港新城為兩翼的組團式布局結構,依託京津塘高新技術產業帶、天津港等,重點建設先進制造業產業區、濱海高新技術產業區、中心商務商業區、濱海化工區、海港物流區、臨空產業區、海濱休閒旅遊區等七個產業功能區,此外,結合建港造陸,科學論證,規劃建設臨港產業區;各城區與組團間用生態保護區和生態廊道隔離,構建宜居的生態環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市域對外交通體系,構築濱海新區“十橫六縱”骨架路網,形成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及周邊地區方便快捷的交通聯繫,努力把濱海新區建設成世界先進的開放型、創新型、多功能型現代化的經濟新區、社會新區、生態新區和綜合改革試驗區。通過改革開放、科技創新、產業集聚、功能輻射,逐步實現濱海新區的定位,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和綜合生產力,提高單位面積的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率,實現人與自然、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增強區域服務功能,更好地帶動天津發展,服務和帶動環渤海乃至全國經濟社會發展。
《總體規劃》確定,在濱海新區範圍內構建“一軸、一帶、三城區”的城市空間結構。“一軸”即沿海河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城市發展主軸;“一帶”即東部濱海城市發展帶;“三城區”即濱海新區核心區、漢沽新城和大港新城。
濱海新區的核心區,以科技研發轉化為重點,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製造業,增強為港口服務的職能,積極發展商務、金融、物流、中介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提升城市的綜合功能,發展成為特色突出的海濱城市。
漢沽新城是東部濱海發展帶北部的重要節點。建設成為環渤海地區的濱海旅遊、休閒、度假基地;積極發展新興海洋產業(包括現代海洋漁業),逐步成長為中等海濱城市。
大港新城是東部濱海發展帶南部的重要節點,國家級石化基地。重點發展石油化工產業,建設成為現代化石油化工基地和原油、成品油集散中心;高等教育及產業技術研發基地,努力建設生態可持續發展的中等海濱城市。
規劃到2020年,濱海新區常住人口規模為300萬人,城鎮人口規模為290萬人,城鎮建設用地規模510平方公里。其中,濱海新區核心區規劃面積270平方公里,城鎮建設用地面積166平方公里。
第四部分 中心城區規劃
中心城區是指外環線綠化帶以內的地區,現有人口420萬人,面積371平方公里。包括和平區、河西區、南開區、河東區、河北區、紅橋區,以及東麗區、津南區、西青區、北辰區的部分行政區域,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貿服務中心,是反映中國近代史的歷史文化名城,具有綜合性服務職能。中心城區集中了全市大部分的公共設施,是全市人口和城鎮建設最密集的地區,也是發揮對環渤海地域城市輻射功能的主要地區。中心城區是濱海新區的依託,中心城區與濱海新區之間的關係是各有分工,各有側重,互相補充,共同承擔城市的綜合職能。
《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確定,中心城區要按照“滿足健康、有序的快速城鎮化對空間發展需求;適應當前產業調整與未來發展;提高環境質量與景觀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最佳化交通網路,構建高效率交通體系;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載體能力與服務水平;最佳化布局,適當控制建設規模和土地開發強度;調整用地結構,注重均衡發展”的原則,以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鞏固提高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成果、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改善就業、住房、出行狀況,建設宜居生態城市為目標,以內涵挖潛為主,通過調整最佳化,實施舊城有機更新,疏解人口和交通壓力,嚴格控制城市規模。
繼續實施海河綜合開發改造。通過海河兩岸的綜合開發改造,帶動城市功能調整和布局完善,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挖掘城市歷史文化內涵,弘揚城市文化;創建現代城市濱水景觀,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整體形象,增強城市的競爭力、吸引力和輻射力。加快城市住宅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繼續實施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加快經濟適用房和社會保障房的建設,提高人均住房面積;完善現有居住區配套設施,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居住質量。最佳化公共設施布局。整合各項公共服務設施資源,完善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布局,提升中心城區的社會公共服務功能,滿足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加強社會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防災減災、突發事件應急系統,完善信息、指揮體系和醫療救護網路,提高災時應變能力和服務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調整工業、倉儲用地布局。結合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建設,繼續實施工業戰略東移;調整中心城區工業、倉儲用地比例,在保留的工業區和工業街坊內適度發展都市型工業。完善道路交通系統。加快快速路和軌道交通系統建設,改造交通難點地區;優先發展快速公交系統,加強停車場(庫)配套建設,完成鐵路客運樞紐的改造擴建,創建完善、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環境。加強環境建設。通過專項工程,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快中心城區綠地系統建設,改造完善市級公共綠地,重點建設主幹道、快速路兩側綠化帶和社區級綠地,形成“點、線、面”結合的三級綠化體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採取多種措施,改善就業與居住環境,提高民眾生活質量,提升城市整體環境水平。
到2020年,中心城區規劃面積371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470萬人。
批覆選摘
國務院關於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06〕62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報請批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的請示》收悉。現就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同意修編後的《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總體規劃》立足於天津市的長遠發展,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指導思想,重視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體現了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原則,強調城鄉統籌和以人為本,符合天津市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對於促進天津市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天津市是我國直轄市之一,
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天津市的發展建設,要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濱海新區的發展為重點,不斷增強城市功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作用,將天津市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科教發達、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將天津市全部行政區域作為城市規劃區範圍,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籌規劃,加強統一規劃管理。要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合理安排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的要求,形成“一軸兩帶三區”的市域空間布局結構。
四、嚴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規模。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和建設用地控制目標。2020年,天津市實際居住人口控制在1350萬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控制在630萬人左右。2020年,天津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以內;其中,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以內。根據天津市資源、環境的制約因素,必須防止城市規模盲目擴大。城市發展要堅持集中緊湊的模式,強化集約和節約用地,充分重視岸線和城市地下空間的合理開發利用,採取切實措施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五、堅持區域統籌與城鄉統籌發展。天津市的規劃建設要注意與京津冀地區發展規劃的協調,加強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資源最佳化配置。特別要注意加強與北京市的協調,實現優勢互補、協調發展,提高為首都、環渤海以及北方地區服務的功能。要充分發揮中心城區、濱海新區以及
武清、
寶坻、
寧河、
靜海、
薊縣等新城的輻射帶動作用,最佳化小城鎮和中心村的發展布局,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六、促進
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要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20號)要求,切實做好濱海新區的規劃工作,建設若干特色鮮明的功能區,構建合理的空間布局。濱海新區的發展要堅持科教優先,不斷推進綜合改革和對外開放。要充分發揮濱海新區對於振興環渤海區域經濟的重要作用,增強和完善濱海新區為區域經濟服務的綜合功能。要按照《總體規劃》的部署,加強對包括天津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塘沽、漢沽、大港在內的現有各類資源進行整合,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將濱海新區建設成為我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高水平的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態型新城區。要妥善協調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的關係,中心城區要最佳化產業結構,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實施工業東移戰略,促進濱海新區的發展。
七、加強節水節能和環保工作。要從城市水資源匱乏的實際出發,堅持節流、開源、保護並重的原則,通過最佳化產業結構、加快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海水淡化等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要按照建設節能型城市的要求,充分利用優質高效的清潔能源,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發新能源,通過產業結構和交通結構的調整,強化工業、交通和建築節能。要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和同步發展的原則,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重點解決城市煤煙、汽車尾氣、工業廢氣和濱海新區的煤塵污染問題。要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嚴格控制和治理海河水系及渤海灣的污染。要加強綠化建設,形成各類綠地有機結合的多功能綠地系統,不斷改善城市環境質量。
八、建立健全基礎設施體系。要按照《總體規劃》的部署,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港口、機場、高速公路和高速鐵路的規劃建設,加強與北京、環渤海地區和北方地區的聯繫,增強聯繫南北方、溝通東西部的樞紐功能。要發揮天津港的優勢,完善輸港通道,鞏固和提高樞紐港的地位和作用,並為遠期發展留有充分空間。要嚴格控制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淨空區域和發展用地。要堅持公交優先的原則,加快軌道交通建設。要加強大型防災骨幹工程、城市重點工程防災設施、城市防災信息系統的建設,以防洪和抗震為重點,形成完善的城市減災體系。
九、切實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好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交通、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切實滿足人民民眾的需要。要將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從方便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與就業出發,保障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要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速度,探索適合保護要求的舊城改造模式,穩步推進現有危舊房屋的改造,提出分年度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計畫。要加強小區規劃管理,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十、嚴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要加強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現代建築的保護工作,重點保護好“五大道”等歷史文化街區和獨樂寺、覺悟社舊址、平津戰役遺址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邊環境。要注意保護楊柳青年畫、“泥人張”彩塑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繁榮傳統商業文化。要加強海河兩岸的綠化和景觀建設,努力創造豐富多彩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城市景觀。要嚴格依法行政,發揮規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
總體規劃》是天津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總體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編制好近期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的重點和時序。要抓緊深化有關專業規劃,編制詳細規劃,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天津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建設部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駐天津市的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天津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國 務 院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若干意見
在《國務院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天津濱海新區的功能定位是:依託京津冀、服務環渤海、輻射“三北”、面向東北亞,努力建設成為中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高水平的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逐步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的宜居生態型新城區。
《意見》中指出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主要任務是:以建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為契機,探索新的區域發展模式,為全國發展改革提供經驗和示範。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中心環節,進一步完善研發轉化體系,提升整體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產業等綜合優勢,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努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區域服務能力,提高對區域經濟的帶動作用。統一規劃,綜合協調,建設若干特色鮮明的功能區,構建合理的空間布局,採取有力措施,節約用水、集約用地、降低能耗,努力提高單位面積的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率。搞好環境綜合整治,維護生態平衡,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人與自然、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相和諧。推進管理創新,建立統一、協調、精簡、高效、廉潔的管理體制。
《意見》批准天津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並從天津濱海新區的實際出發,先行試驗一些重大的改革開放措施。要堅持重點突破與整體創新相結合、經濟體制改革與其他方面改革相結合、解決當地實際問題與攻克面上共性難題相結合,不斷拓展改革的領域,通過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天津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近期工作重點是:
1、鼓勵天津濱海新區進行金融改革和創新。
在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則上可安排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本著科學、審慎、風險可控的原則,可在產業投資基金、創業風險投資、金融業綜合經營、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管理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
2、支持天津濱海新區進行土地管理改革。
在有利於土地節約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前提下,最佳化土地利用結構,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強政府對土地供應調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試驗。
3、推動天津濱海新區進一步擴大開放,設立天津東疆保稅港區。
為適應天津建設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的需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創新體制、分步實施的原則,借鑑國際通行做法,在天津港東疆港區設立保稅港區,重點發展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國際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積極探索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制度的創新,以點帶面,推進區域整合。
4、給予天津濱海新區一定的財政稅收政策扶持。
對天津濱海新區所轄規定範圍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比照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天津濱海新區的內資企業予以提高計稅工資標準的優惠,對企業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予以加速折舊的優惠;中央財政在維持現行財政體制的基礎上,在一定時期內對天津濱海新區的開發建設予以專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