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統計

環境統計

環境統計指的是按一定的指標體系和計算方法給出的能概略描述環境資源和環境質量狀況、環境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的計量信息。環境統計的範圍包括環境質量、環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環境管理,以及其他有關環境保護事項。環境統計的類型有普查和專項調查,定期調查和不定期調查。定期調查包括統計年報、半年報、季報和月報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統計
  • 外文名:Environmental statistics
  • 包括:土地環境統計、能源環境統計等
  • 性質:統計學
  • 目的:保護環境
  • 研究方法:大量觀察法、綜合分析法等
主要內容,調查方法,研究方法,大量觀察法,綜合分析法,歸納推斷法,存在問題,建議,完善指標體系,建立數據質量管理制度,完善統計數據公開機制,加強與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協調,

主要內容

環境統計內容主要包括:
(1)土地環境統計,以反映土地及其構成的現有量、利用量和保護情況;
(2)自然資源環境統計,以反映食物、森林、水、礦物資源以及文化古蹟、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草原、水生生物等現有量、利用量和保護情況;
(3)能源環境統計,以反映能源及其構成的現有量,開採、消耗、回收和利用情況以及對環境的影響; (4)人類居住區環境統計,以反映人群健康狀況、營養狀況、勞動條件、居住條件、娛樂和文化條件以及公用設施等方面的狀況;
(5)環境污染統計,包括大氣、水、土壤等污染狀況以及污染源排放和治理狀況。此外,還有反映環境保護專業人員的組成和工作發展情況的統計;
(6)污染治理統計,為了維護生態平衡,提高環境質量,須加強對環境的保護,防止或減少環境污染,觀景是對“三廢”進行綜合處理與利用。反映這方面內容的指標主要有:三廢達標排放量、處理量、綜合利用量、貯存量等。將這些指標與排放總量相比即可求得排放達標率、處理率、綜合利用率等分析指標,以反映對環境污染進行治理的水平。

調查方法

(1)定期普查:1996年我國進行了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2007年將再次進行全國普查。
(2)抽樣普查:對重點工業企業污染源實行抽樣調查,重點污染源年度統計報表。
(3)科學估算:對重點企業及社會生活污染物排放進行科學估算。
(4)專項調查:對環境保護工作中有重大意義的進行專項調查,例如鄉鎮企業污染調查、畜禽業專項調查、環保產業專項剝查等。

研究方法

大量觀察法

環境現象是複雜多變的,各單位的特徵與其數量表現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建立在大量觀察基礎上的統計結果必然具有較好的代表性。在研究現象的過程中,統計要對總體中的全體或足夠多的單位進行調查與觀察,並進行綜合研究。

綜合分析法

綜合分析法是指對大量觀察所獲資料進行整理匯總,計算出各種綜合指標(總量指標、相對指標、平均指標、變異指標等),運用多種綜合指標來反映總體的一般數量待征,以顯示現象在具體的時間、地點及各種條件的綜合作用下所表現出的結果。

歸納推斷法

所謂歸納是由個別到一般,由事實到概括的推理方法,這種方法是統計研究常用的方法,統計推斷可用於總體特徵值的估計,也可用於總體某些假設的檢驗。

存在問題

隨著環境問題日益嚴峻,信息需求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高,環境統計暴露很多不足:
(1)指標體系還不完善;
(2)缺乏數據質量保障制度和規範;
(3)缺乏與有關制度的結合,主要是環境監測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4)統計數據缺乏數據核查規範。核查應包括:①生態狀況、人群健康與環境質量數據之間的核查;②環境質量與排放數據之間的核查分析;③排放數據和社會經濟數據的核查;④排放數據與環境管理數據之間的核查。

建議

完善指標體系

污染物排放統計指標體系包括污染物排放統計指標以及排放管理指標,統計的對象主要是規模以上污染源。污染源的統計規模應當全國一致。污染源的規模是指污染物的排放量規模,對於排放量較小,但是處理前的污染物產生量大於某一規模時,應將該污染源作為風險管理污染源。
污染物排放統計指標體系分為三部分,即大氣污染物排放統計指標體系、水污染物排放統計指標體系、固體廢物排放統計指標體系。本書主要針對典型和普遍的污染物進行統計指標體系設計。
分層次設計系統指標體系將指標區分為4級,即類型、指標、主要參數和輔助參數。這種指標體系框架設計可以使申報中最重要、最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可以通過簡潔、有限的指標進行加總統計;而關於構成及影響指標的信息可以通過主要參數、輔助參數進行說明,對參數則不需要進行加和。指標使排污統計所獲得的管理需求信息更具有系統性、代表性和針對性,指標所蘊含的參數信息更豐富,數據更具有可核查性。

建立數據質量管理制度

環境數據質量包括數據的客觀性、有用性和完整性的最大化。該定義包含幾方面的內容:
(1)成本概念,即在一定成本下的數據質量最大化,是一個經濟效率的概念;
(2)數據質量包含多個維度的概念,即客觀性、有用性和完整性;
(3)數據質量包含管理和政策的含義,即數據的質量是為管理和決策服務的。環境數據質量是由一系列的標準構成的標準體系。數據質量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相對的標準,而且,數據質量的標準是隨時間變化的。
數據質量管理制度是個系統工程,包括改進環境統計指標體系。改革環境統計管理體制,制訂環境數據質量控制的近期和遠期計畫,設計並建立國家環境數據基礎平台等。數據管理制度就是一系列規範和導則建立、完善和實施的過程。

完善統計數據公開機制

統計數據是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應按照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及時、方便和有效地公開環境統計數據。向社會公布環境統計數據的公開程式、標準和內容。

加強與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協調

環境監測數據是環境統計數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統計制度需要與環境監測制度進行對接。環境統計是許可證執行的結果,按照排污許可證核查的數據進行統計,可以提高環境統計的及時性、代表性和規範性。每年地方的環境統計結果可以作為核查許可證制度執行狀況的依據。環境統計的主要目的是實現環境數據的效益最大化,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是主要途徑,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需要環境統計制度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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