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崗位能力培訓

根據環保部《2012年全國環境監察工作要點》、《關於開展全國環境監察專項稽查的通知》(環辦【2012】70號)檔案精神,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2015年5月13日環保部已結束關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徵集意見工作,2016年下半年該條例將向全社會公布,環境監理將成為環境保護的重點工作之一正式實行。為了儘快培養一批工程建設領域的環境監理專業人才,解決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環境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規範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管理制度、環境監理隊伍和技術規範體系,現北京中上華甸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的指導監管下,在全國開展環境監理崗位能力培訓,請各有關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積極報名參加

培訓對象,參與單位,培訓師資,證書說明,

培訓對象

1、從事監理工作的的環保諮詢、技術、工程、設計等 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
2、污染產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污染場地業主單位、工程諮詢公司、土地儲備中心;
3、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礦企業、調查諮詢公司、修復工程公司;
4、環境監測單位、設備儀器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機構的相關人員;
5、銀行、金融證劵、投資評估項目經理;
6、各地環保、農業、林業、國土資源、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管理人員以及土壤修復、改良、污染監測的有關單位;
7、 涉及重金屬污染排放及地下水污染排放的工業企業;
8、從事環境監督管理和水務監督管理的工作人員;
9、個人有志從事環境監理工作的個人等。

參與單位

指導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
實施單位:北京中上華甸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培訓師資

環境保護領域相關專家、教授及環境監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授課。

證書說明

學員經過崗位能力培訓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對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環境監理崗位能力證書,用人單位可憑證書對持證人進行能力評價和聘用。證書可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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