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財政援助調節

環境保護財政援助調節,是指國家給排污單位和個人財政補助(包括提供物資),以促進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環境。是一種有效的環境保護經濟刺激制度。在中國,治理污染等環境保護事業與企業的技術改造、產品質量、節約能源、降低原材料能耗,加強和改造勞動保護一樣,是財政援助的重要目的和領域。

《水土保持條例》第6條規定:“防治水土流失,國家在經費、物資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對重點地區應給予較多的援助”。1990年12月5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規定: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應當列入國家、地區和有關部門的各種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在綜合平衡時,對重要的環境保護課題應優先安排,加強巨觀指導,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步增加環境保護投入,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