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計畫生育”一詞,英語是familyplanning,是瑪格麗特於1914年至1916年所創,原指男性或女性採用
避孕方法而達到計畫生育的目的。她認為每個婦女都有權計畫其家庭人口之多少,於是她致力於消除有關避孕宣傳的法律障礙。1914年她發行一本叫做《女反抗者》的雜誌,後來這本雜誌改名為《節制生育評論》。她散發的小冊子《計畫生育》,引起很大反響。她因郵寄這些材料而遭到控告,被政府視為
異端邪說,因而受牢獄之苦。1916年,她在布魯克林城設立美國第一所節制生育診所,被控“有傷風化”,於1917年被判勞役30天。1921年,瑪格麗特創立美國節制生育聯盟,並擔任主席,直至1928年。1922年,瑪格麗特出席了在倫敦舉行的第一次國際限制生育大會。1927年,她組織了日內瓦第一次世界人口大會。直到1936年,美國聯邦抗訴法院對1873年的康斯托克法令中有關避孕書刊及工具為
誨淫物品的規定作了解釋,允許醫生為了挽救生命或增進病人的福利“而開避孕藥方”,瑪格麗特在美國的處境才有所好轉。1953年,建立國際計畫生育聯合會,瑪格麗特擔任第一任主席。瑪格麗特一生創辦了30多個宣傳節育的機構。據說,她在中國的北京、上海等地,也曾播撒下計畫生育思想的種子。
主要作品
瑪格麗特·桑格一生著述甚多,包括《母親須知》(1917年)、《我為節制生育而戰鬥的經過》(1931年)及《瑪格麗特·桑格自傳》(1938年)。
人物主張
其實世界各國都存在計畫生育問題,有的是國家控制指導,有的是民間自我調節,但計畫生育絕對是任何國家社會生活的重要內容。下面簡要論述一下美國的計畫生育工作。
美國計畫生育的鼻祖是位偉大的女性,叫瑪格麗特·桑格,她於1879年出生於紐約州科寧一戶貧窮的愛爾蘭天主教移民家庭,在家排行第六。她在早年從事護士工作中,看到很多婦女因生育過多所造成的自身痛苦和沉重的家庭經濟負擔,有的婦女因私自打胎而造成違法、身體致殘等種種不幸。
1914年3月,瑪格麗特創辦了《叛逆婦女》雜誌,給婦女傳授避孕知識。在該雜誌中,她提出了“計畫生育”(familyplanning)和“避孕”(birthcontrol)的概念。避孕是計畫生育過程中的一項措施。1916年10月16日,桑格在紐約布魯克林開辦了美國第一家計畫生育診所,對婦女的避孕和生育提供從知識到技術的全方位指導。10月26日,瑪格麗特的診所開了才10天,就被查封,因為1873年3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康斯托克法》禁止向美國母親們傳授避孕套用知識,並規定避孕藥具也屬於淫穢品。她因“用公共郵政傳遞關於避孕和墮胎的資料”的罪名被勞教30天。
1921年,瑪格麗特創立“美國避孕聯盟”,4年後更名為“美國計畫生育聯盟”。1922年,瑪格麗特出席了在倫敦舉行的第一次國際避孕育大會。1927年,她組織了日內瓦第一次世界人口大會。1953年,她牽頭創立了“國際計畫生育聯盟”,並曾來中國的北京、上海等地傳播計畫生育知識。今天,美國計畫生育聯盟在全美國開辦了159個附屬機構,在美國每6個計畫生育診所中,就有一個屬於美國計畫生育聯盟附屬機構開辦的,這些診所服務了美國大約30%的計畫生育顧客。
文明包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事先考慮他人的利益,甚至包括那些還沒出生的人的利益。對性愛衝動的放縱和不計後果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一時的欲望滿足,其代價是將來生活的苦難。這是瑪格麗特提倡計畫生育的思想基礎。當時,世界各國計畫生育工作的阻力是很大的。因為計畫生育不可避免地要用到避孕技術,反對避孕的人堅持認為,不管從經濟和社會的角度考慮避孕多么可取,因為人們會濫用避孕,從而使美國年輕人的道德滑坡。他們只是看到了避孕帶來的弊端,沒有看到避孕給人類文明帶來的利益。針對一些人堅持認為避孕是不道德的頑固思想,瑪格麗特反擊道:最近50年來,婦女獲得的任何權利都是在遭到反對的情況下取得的,反對的人總認為婦女爭取的權利是不道德的。當婦女們努力爭取獲得更好的教育時,有人說,這會讓她們變得不道德,會失去家庭中神聖的地位。當婦女要求得到公民權時,有人說,這會讓她們降低道德標準,讓她們見異性、和異性混在一起是不合適的。然而,我們發現,當她們到教堂去還是見到同樣的異性、和同樣的異性混在一起時,就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她還用宗教本身來駁斥“避孕不道德”的論調:文明的進步包括人對自己身體的了解,如果社會不信任婦女對自己身體的了解,那就證明了兩千年的基督教教育是失敗的。
瑪格麗特的計畫生育主張是:應該告訴任何一個成年男人和女人避孕的責任和正確的避孕知識。女人應該有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利,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懷孕還是不懷孕。婦女的第一種權利就是生育自決權,第二種權利是因愛懷孕,第三種權利就是擁有健康。她認為,美國的任何一位母親——不管身體健康與否——都有權得到最好、最安全和最科學的避孕知識,這些知識應該由診所的計畫生育專業人員,如註冊護士和註冊助產士,直接向她們傳授。可見瑪格麗特是創建計畫生育專業的第一人。
針對一些學者提出的“疾病、饑荒、戰爭這些災難可以自然降低人口數量,野蠻的人也可以通過墮胎、殺嬰、遺棄嬰兒和兒童的方法達到降低人口的目的。”她提出文明社會應該用計畫生育來控制人口的數量,控制人口數量必須從控制懷孕開始,這是一個更好的方法,也是更文明的方法,因為避孕不僅充分考慮到了未來生命的利益,也更加尊重生命本身的價值。
她認為,計畫生育絕對不是僅僅控制人口數量,還是為了提高人口質量,她說:“如果我們想生育健康強壯的孩子,胚胎必須在化學平衡的媒介中生長,母親血液的化學指標必須正常。焦慮、緊張、驚嚇、悲痛、被迫懷孕,都會使母親血液產生毒素。產生化學毒素的血液會導致胎兒的缺陷,從懷孕那一刻就注定是白痴,或弱智,或罪犯,或失敗者。”
當時對兒童的救助僅局限與慈善事業上,那樣永遠做不好這項工作,因為世界各地的難民總是一車一車地拉來,人們對此已應接不暇。而沒有從生命的頭抓起,從受孕前抓起,沒有很好的計畫生育。瑪格麗特提出了“兒童時代”這個構想,號召生育健康、聰明的寶寶。她形象地把計畫生育工作比喻成耕作花園,她說:“在你耕作花園之前,必須了解園藝知識。你必須為種子的生長提供合適的土壤,給它們陽光和新鮮空氣。你必須給它們空間和合適的時機,以讓它們的根深深扎進土壤里。不要忘記,你必須清除野草。如果野草叢生,那就不是花園了。所以,如果我們要把這個世界變成孩子們的花園,我們就必須首先學習園藝知識。要想創建一個“兒童時代”,必須為兒童提供健康的生活條件,不僅僅是在生育前,而必須是在懷孕前就要做這件事情。”
懷孕是優生優育的前提,要通過操縱身體內神奇的生命禮物,讓它在適宜的條件下完美地形成生命。為了落實優生優育工作,他建議政府行政部門設立“未出世孩子局”,對那些想要孩子的未來的爸爸媽媽從身體到精神以及經濟條件上進行檢查,看他們適合做下一代的父親和母親嗎。對通過審核的人,頒發可以做爸爸媽媽的證明。強調“任何行政審核都要以未出世的孩子——未來的孩子——的利益為重。”
人們當時對生命科學知識匱乏,對生育前的審核難以接受,她宣傳說:“當你需要一個廚師或女傭時,你去就業局。你必須回答一系列問題。你和廚師要互換資料,你必須讓技藝精湛的廚師相信你的家庭是受人尊敬的和睦之家。孩子應該至少得到與廚師一樣的優先權。”在“未出世孩子局”里,聰明的孩子能夠對自己未來的父母問幾個問題。你可以想像得到,未來的爸爸媽媽想申請有個孩子,於是來到“未出世孩子局”,未出世的孩子代表或孩子本人會問他們什麼問題。
首先:“父親先生,孩子可是個珍貴的奢侈品,你確實能夠支付得起么?”
“你經濟上能夠承受上一個孩子的費用嗎?”
“你已經有幾個孩子了?六個?那你一定忙得不亦樂乎。你能照看好這么多孩子嗎?”
“你指望孩子回報你,還是認為孩子是一個負擔?”
“你的無管腺(譯者註:無管腺屬於內分泌腺,分泌激素,這裡比喻生育功能)正常么?”
“你能為你的孩子提供一個幸福的家嗎?還有快樂的成長和營養食品?”
“你說什麼?你有10個孩子?僅在貧民窟有兩間陰暗的房子?”
“不行,謝謝你!如果我不能健康、愉快地出生,我可不想來到這個世界上。再見!”
了避免讓孩子生下來後遭受苦難,瑪格麗特強調應該對此進行立法,只有當孩子受到歡迎、邀請、需要時,才該把孩子帶到世界上來,立法至少要包括以下決定生育的條件:傳染性疾病;突發性疾病;家庭里有低能兒;超出了生育間隔;要生育父母至少23歲;經濟條件良好;父母感情和諧。
瑪格麗特還強調,計畫生育工作是女權的組成部分,必須讓每個女人能夠自己決定自己生不生孩子、何時生孩子、生幾個孩子。
經瑪格麗特等人長久的堅持不懈的努力鬥爭,1965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憲法》(第十四項修正案)關於自由的規定,保護已婚夫婦有使用避孕藥具的權利,有效推翻了早先法律的禁令,並確定了生殖決定是私人決定,而不是國家的事務。
過去墮胎在美國是非法的,但由於疾病、非正常懷孕等原因,在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每年大約有20萬起至120萬起墮胎。由於非法墮胎操作的不妥而遭受健康問題的絕大多數婦女,是貧窮的年輕婦女;富裕的婦女通常能獲得質量較高的服務。於是,政府出台了一個提供生殖健康服務的方案,即1970年的《公共保健服務法》的第十章方案。第十章是一個專門為計畫生育服務提供的資金,是對貧窮而無保險的婦女及男士所設立的。第十章方案的絕大部分資金是直接供給所有五十個州的服務提供者。獲得第十章方案資金的服務提供者,必須遵守有關計畫生育服務提供的章程,及其嚴格規定。
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羅訴韋德案的裁決實際上是使墮胎在美國全境合法化。政府對計畫生育工作開始實質性地投入。1994年,美國所有公共部門在計畫生育工作上的花費是7.15億美元。
現在,瑪格麗特·桑格中心是美國計畫生育工作的旗艦,該中心為政府算了一筆帳,認為在計畫生育服務方面投入2700萬美元會幫助紐約州節省1.65億的醫療保險開支。該中心得到了政府的大力財政支持,在每年的約1800萬美元的經費中,有三分之一來自政府,三分之一來自基金會,三分之一來自私人捐贈。
由於美國宗教對計畫生育特別是墮胎持反對態度,在美國開展計畫生育工作有不小的難度,甚至要冒生命危險。計畫生育診所時常遭到騷擾攻擊。近幾年來,在計畫生育診所發生了多起爆炸事件,數名醫生和診所工作人員被反墮胎者殺害。
計畫生育在美國的發展歷程經理了醫學、倫理、女權、法律、政治等幾個階段,計畫生育政策也成為美國政界爭論的焦點問題。但總的趨勢是,美國人民越來越接受計畫生育政策,它是人類文明發展水平的標誌之一。
以下是美國總統及總統後選人關於計畫生育及墮胎問題的論述,選自筆者編譯的《美國歷屆總統競選辯論精選》:
克里:我認為墮胎是一個女人的自決權。它是女人、上帝和她的醫生之間的事情。這就是我支持它的原因。現在,我將不允許人們插手改變“羅訴韋德案”(譯者註:1972年,一位年僅21歲的女子簡·羅起訴達拉斯縣的檢察官韋德要求墮胎合法。此案幾經周折,抗訴到美國最高法院。1973年1月22日,高法最後以7比2的表決,確認婦女決定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受到憲法上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規定的保護,這等於承認了墮胎合法化)。總統從未表態他會不會那樣做。但是我從他設法任命的法院法官看,他想改變“羅訴韋德案”。我不會改變它。我要捍衛“羅訴韋德案”賦予婦女的權利。
小布希:我認為促進生命文化尤為重要。我認為在一個禮儀之邦應該顧及其他的人和事物。我認為一個理想的世界是:在那裡每個孩子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人們歡迎他們生命的到來。我明白,對於墮胎的問題分歧很大,但是我認為明智的人們能走到一起來制定一個好的法律幫助減少脫胎的數量。例如,禁止晚期墮胎。它是個殘忍的手術。來自兩個政黨的人在國會裡走到了一起,壓倒性地投票禁止這樣的手術。它非常有意義。我的對手,在這個問題上離開了主流,投票反對這個法案。我所要說的是,在我們促進生命和生命文化的同時,我們當然可以找到通過共同努力降低墮胎數量的方法:繼續改進收養法——它是對墮胎的很好的替代,繼續資助和發展“非婚孕婦之家”(譯者註:美國為那些沒有結婚而由於種種原因懷孕的女性提供的救助機構,以避免讓她們在家庭或社會上受到歧視);我將繼續推進節制計畫。我們所有的人都應該參與到替代墮胎的可行性選擇計畫中來。
柯林頓:一個家庭至少有父母雙親中的一個——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養父母——和孩子組成。一個好家庭應該是:上一代把愛、家教和優秀的價值傳給下一代,那裡是人們生活的避風港,在那裡人們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今天,美國許多家庭面臨危機,在這次大選中,對家庭價值展開了深入的討論,我對此並不陌生。我出生時父親就不在了(譯者註:柯林頓出生前三個月,他父親在一次車禍中死亡),是我的寡婦母親和祖父母給予我家庭價值;我從阿肯色州人民那裡看到了家庭價值;在美國50年來最嚴重的經濟困難和美國有史以來首次工業生產下降時期,我從拚命工作而得到的報酬甚少的美國人民那裡看到了家庭價值。我認為,總統對家庭價值取向負有責任,他應該重視美國家庭價值。要設法讓那些靠福利生活的人得到工作;有工作的窮人如果家庭有孩子並且每周工作40小時,就要給他們免稅,使他們擺脫貧困;應該給有工作的家庭公平的稅務政策和定期接受培訓的機會。他們需要強勢經濟,我認為他們也需要一個病產假法,72個國家有病產假法,可布希先生兩次否決了它,他說什麼我們不能做其他72個國家做的事情。
老布希:那么,我要說的是一次會議給我深刻的印象。洛杉磯等一些大城市的市長來見我,他們一致認為美國大都市的衰落源於美國家庭的衰落。所以,我認為我們一定要強化家庭。當芭芭拉(譯者註:布希總統的妻子)抱著一個愛滋嬰兒時,她表現出來的就是對家庭的同情心。我認為,要教給我們的孩子遵紀守法,不但在學校里這樣做,在家庭中也必須這樣做。我對如此高的離婚率表示震驚。離婚在家庭、在我們中間難以避免,但現在的離婚率也太高了。我認為,我們要盡一切可能來保護美國的家庭。它可以是單親家庭,但那些單親家庭的母親需要幫助,提供幫助的一個辦法就是讓這些不負責的父親對這些母親盡到應盡的責任——那對強化美國家庭是有幫助的。
佩羅特:我要說的是,每個家庭都應該有健康的家庭單元,在那裡孩子應該得到愛、得到養育、得到鼓勵。嬰兒在18個月以前就會對自己的能力做出判斷,會形成積極的或消極的個人形象觀。他們在很小的時候就掌握了如何去學習。如果我們的孩子周圍缺乏愛和關懷——你們看看我的孫子孫女們,我擔心他們不能學會走路,因為他們總在某人的懷抱里。那么我認為,如果每個孩子都得到那樣的愛和關懷,那難道不是很好么?但是,他們不能。只有每個家庭都有健康的家庭單元,我們的國家才會強大。我認為,你可以把白宮當作很好的講道壇,宣揚這些孩子的重要性,特別是在他們的早年生長期,要塑造這些精美別致的陶器藝術品,以讓他們長大後同樣過上富裕、充實的生活。
杜卡基斯:我不支持墮胎,我認為它不是個正確的選擇,大多數人並不支持墮胎。問題是墮胎應由誰作決定,我認為應該有孕婦作決定,應該由孕婦自己根據個人良心和宗教信仰對是否墮胎做出選擇。
老布希:我沒有說要選擇性地懲罰,我堅決反對墮胎,我支持收養。如果我們可以改變這個法律,每個人都應該努力收養這些母親不想要的孩子,讓他們生出來,然後讓有愛心的家庭收養他們。你看,是的,我的觀點在發展,而且在繼續發展,其目的就是要有利於生命。我也支持在例外情況下的墮胎——強姦、亂倫和母親的生命受到威脅。有時人們會認為談論這個問題有些不體面,但是,我現在對這個問題更清楚了,因為有人把墮胎當作控制生育的工具,這真要命!但是,我要對此說不,我尊重生命的神聖,如果建立了墮胎非法的法律,我們就能緊握懲罰的武器。
杜卡基斯:那么,我認為,這位副總統準備讓選擇墮胎的婦女承擔罪名,這很清楚。在今天晚上看我們辯論的美國人民面前說:“好的,我還沒有選擇。”我認為這是不夠的。這是我們所有人面對的一個非常困難、非常重要的選擇。看看他說了些什麼,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他是準備讓一個選擇了墮胎的婦女承擔罪名。我要說的是,應該由孕婦自己根據個人良心和宗教信仰對是否墮胎做出選擇,我認為這是正確的路線、正確的選擇,我希望布希先生這次和我一樣,就墮胎問題有個明確的立場。即使他不同意我的立場,我照樣尊重他,重要的是我們要有個立場。我的立場很清楚,我已經向美國人民表明了我的立場。
人物影響
1960年,口服避孕藥在美國獲得批准,人類第一次可以對與生俱來的生育行為進行百分之百的控制,這是人類避孕史上的重大突破。與此同時,節制生育的其他技術在20世紀上半期都基本趨於成熟。20世紀上半期,隨著節育技術逐漸成熟,再結合女性解放運動在美國的興起,由女性主義者發起的通過使用科學的節制生育手段獲得自身權利的節制生育運動真正開始在美國立足,並為女性解放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瑪格麗特·桑格是其代表人物。本文力圖通過對瑪格麗特·桑格的生平簡介、她在美國節制生育運動中的作用以及她節制生育事業成功的原因分析來探討另一種形式的婦女解放——節制生育運動。桑格的一生就是女性通過節制生育還自己生育控制權和生命自由的經歷,而且桑格不懈的奮鬥,大大推動了美國節制生育運動的進一步發展。全文分為三章展開。本文的第一章詳細地介紹了桑格生命中的四個階段,分別是少年時代、1911至1920年、20世紀20和30年代和平淡的晚年生活,之所以做如此的劃分在於每個階段桑格都有其不同的經歷。19¨年桑格正式參與社會改革,至1920年左右,桑格從激進主義轉向中產階級溫和改革,而20世紀20和30年代則是桑格走向成熟和美國節制生育運動取得巨大成功的時期,之後,桑格除了參與一些節制生育國際推動活動之外,已逐漸淡出政治改革運動,安享晚年。本文的第二章主要著墨於瑪格麗特·桑格在美國節制生育運動中的作用。她的歷史功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節制生育思想宣傳、反對康姆斯托克法以及爭取法律支持、衝破宗教和道德的阻撓和獲取技術及醫學界的支持。從早期的性教育和中後期的節制生育宣傳,桑格為節制生育運動的深入發展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立法鬥爭和在法庭上的判決,最終在法律上給節制生育的發展以保證;儘管一開始為宗教界所不容,為道學家所鄙夷,但是桑格最終使宗教在某種程度上寬容了節制生育的存在;海外的幾次搜尋節育技術,和醫學界達成聯盟,桑格最大程度地讓節制生育技術得到深入研究和不斷推廣。本文第三章探討了桑格的節制生育事業取得成功的原因,這與個人性格及其經歷、社會進步的大背景、現代媒體的作用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支持是分不開的。個人性格及其經歷是首要提及的,不乏客觀有利條件,但桑格的個人能力和自我奮鬥更為重要;當然社會進步的大背景也是成全了時勢造英雄這句古語;同時桑格也非常懂得去套用媒體驚人的宣傳作用,從而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力量;最後包括她的兩任丈夫、醫生、學者和其他國際組織都給予桑格非常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