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瑪曲氂牛
- 產地名稱: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
- 品質特點:膻味小,香味濃,高蛋白,低脂肪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435號
- 批准時間:2016年8月16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徵,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條件,氣候特徵,草畜資源,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徵
瑪曲氂牛終年放牧、抗病力強;體質結實,結構緊湊;頭大額寬,鼻孔開張,鼻鏡小,唇薄靈活,眼圓突出有神,耳小靈活;頸短而薄,背低稍凹,前軀發育良好;尻斜,腹大,四肢較短,關節明顯,粗壯有力,後肢多呈刀狀;蹄小堅實,蹄裂緊靠;毛色以黑色為主,多數有角,肉乳兼用,以肉為主。瑪曲氂牛膻味小,香味濃。
瑪曲氂牛成年氂牛平均體高公牛138厘米、母牛120厘米,平均體重公牛406千克、母牛252千克; 屠宰率45%~51%,淨肉率32%~38%;3周歲性成熟,4~8歲繁殖能力最強;母氂牛一年一胎或三年二胎,繁殖率為46%~51%;經產母氂牛平均年產乳量約280千克,泌乳期為150天左右,乳脂率6.50%。
品質指標
瑪曲氂牛肉中胺基酸含量豐富,16種胺基酸總量在18.0克/100克~20.0克/100克之間。各種胺基酸含量為:天門冬氨酸在1.75克/100克~1.86克/100克之間,蘇氨酸在0.90克/100克~1.1克/100克之間,絲氨酸在0.87克/100克~0.95克/100克之間,谷氨酸在2.35克/100克~3.00克/100克之間,脯氨酸在0.57克/100克~0.65克/100克之間,甘氨酸在0.77克/100克~0.85克/100克之間,丙氨酸在0.80克/100克~1.10克/100克之間,纈氨酸在0.8克/100克~1.1克/100克之間,蛋氨酸在0.03克/100克~0.09克/100克之間,異亮氨酸在0.90克/100克~1.0克/100克之間,亮氨酸在1.36克/100克~1.96克/100克之間,酪氨酸在0.58克/100克~0.98克/100克之間,苯丙氨酸在0.78克/100克~0.89克/100克之間,賴氨酸在2.0克/100克~2.9克/100克之間,組氨酸在0.80克/100克~1.0克/100克之間,精氨酸在1.0克/100克~1.4克/100克之間。
瑪曲氂牛肉中的鈣、鐵、鋅、磷含量豐富,鈣在2.1毫克/100克~2.8毫克/100克之間,鐵在1.85毫克/100克~2.50毫克/100克之間,鋅在2.3毫克/100克~2.8毫克/100克之間,磷在250毫克/100克~290毫克/100克之間。
瑪曲氂牛肉肌肉中脂肪層不足,可能與終年放牧,肌肉活動強烈或能量消耗有關。
因此,瑪曲氂牛肉是一種高蛋白、低脂肪、富含多種礦物質和營養成分的“綠色”牛肉。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瑪曲縣屬於純牧業的草原性土壤,土壤類型以亞高山草甸土為主。全縣自西向東可分為六個土類和十二個亞類,即高山草甸土(pH值6~7.5)、亞高山草甸土(pH值6~7.5)、草甸土(pH值5.5~8.5)、沼澤土(pH值5.5~6.5)、泥炭土(pH值5.3~5.5)和暗棕壤(pH值6)。
瑪曲縣地處青藏高原東端,地勢高亢,地形地貌多樣,由西北向東南高度遞減。阿尼瑪卿山由西向東橫貫全縣,西秦嶺山綿亘於縣境北部,縣境中部分布著兩大山系的前陵。按地貌類型劃分為西北部高山區、中南部丘陵區和河岸階地三大區。依照地貌的不同特點可分為四個地貌單元:阿尼瑪卿山、西傾山高山區,中部山前低山丘陵,山前盆地與沖積平原,東部沼澤濕地。
水文條件
瑪曲縣境內黃河流程全長433公里,流域面積10190.80平方公里,平均流量554立方米/秒,年徑流量143.40億立方米,年入境水量137億立方米,年出境水量164.10億立方米,河床平均海拔在3300米以上,河中多沙洲,雜生稠密灌叢,兩岸多為平坦開闊地。河面最寬處350米,最窄處亦有80米。平均流速1.2~1.5米/秒。平均水深3米左右。由於幹流年經河曲草原地勢平坦,落差不大,黃河流速緩慢。境內黃河支流眾多,水量豐富,較大的有28條,較小的二、三級支流有300餘條,年自產水27.10億立方米,為飼養瑪曲氂牛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氣候特徵
瑪曲屬青藏高原大陸性季風氣候類型。受西風環流影響和高原地形作用,氣候寒冷濕潤,光照豐富,雨量充沛,長冬無夏,春秋短暫,水熱同季,全年有霜。降水集中於濕暖季節,且多雷雨冰雹。冬季嚴寒多風,氣候乾燥。
季風:年平均風速2.5米/秒,全年平均風速大於每秒3米的風日數116.7天,大於每秒17米的日數平均為77天,最大風速達每秒36米(1971年12月)。12月至次年5月為大風季節,8級以上風日數57.5天,占年大風日數的75%。
氣溫:年平均只有1.1℃。7月份氣溫高,平均10.7℃;1月份最低,平均氣溫零下9.7℃。極端最低氣溫零下29.6℃(1971年1月31日),極端最高氣溫23.6℃(1972年8月11日)。
日照:年平均2583.9小時。各月日照數中12月最多,平均為237.2小時,9月最少,平均為168小時,牧草生長期平均日照5.5-6.8小時,生長期為190天左右。
降水量:瑪曲縣境由於地處青藏高原東側水氣通道上,加之地勢高,地形雨較多,年平均降雨量598.5毫米,全年降水日數150天。其中:夏季最多,平均330.1毫米,占年降水量的55%;秋季次之,平均159.1毫米,占年降水量的27%,由於氣候寒冷,降水幾乎全年出現。無降雪時間只在夏季和盛夏,時間短暫,有的高山則全年積雪。一般年平均降雪日數55.4天,降雪平均初日為8月7日,平均終日為6月18日。
草畜資源
瑪曲縣草地植被屬於川西藏東高原灌叢草甸區。全縣草場牧草種類有47科、413種,禾本科和莎草科是各類草場的主要建群種和優勢種,具有蛋白質、脂肪和無氮浸出物高,粗纖維低的“三高一低”的特點。植被類型為高寒草甸、灌叢草甸、沼澤和沼澤化草甸等6類。阿尼瑪卿山西北部、西傾山上部以灌叢、灌叢草甸為主,中部低山丘陵、山澗盆地和河谷平原以高寒草甸為主,南部河岸有柳樹分布,北部河岸零星分布的護岸林多為灌叢,東部沼澤和沼澤化草甸面積大而且分布集中。草場植被組成種類豐富,植被覆蓋度大、產草量高,為飼養瑪曲氂牛提供了充足的飼料。
歷史淵源
早在三千多年前,野氂牛就被居牧在洮、岷、河、湟廣闊流域的西戎所馴養。兩千年以前,氂牛已成為藏族所牧養的家畜。
瑪曲氂牛來源於青藏高原的氂牛,是高寒草原上繁育的地方類群,因在瑪曲當地長期自群繁殖而形成了基本一致的外貌特徵和生產性能。
1958年起,瑪曲縣進行了三次氂牛資源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氂牛的生物學特性,提出選育的重點是提高乳、肉,兼顧牛絨,逐步提高其生產性能。
20世紀70~80年代,為了提高氂牛的生產性能,瑪曲縣先後進行了數次氂牛的選育與改良試驗。
2014年,瑪曲縣已建成50萬隻瑪曲氂牛繁育基地,形成了以瑪曲氂牛為主的畜牧業生產經營格局。
生產情況
1949年,瑪曲地區氂牛總量為3.45萬頭。
1990年,瑪曲縣氂牛總量為28.96萬頭。
截至2014年年底,瑪曲縣瑪曲氂牛存欄51.17萬頭,年出欄瑪曲氂牛15.49萬頭,年產瑪曲氂牛牛肉13168噸。
產品榮譽
2016年8月16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瑪曲氂牛”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瑪曲氂牛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瑪曲縣所轄尼瑪鎮、阿萬倉鄉、歐拉鄉、歐拉秀瑪鄉、曼日瑪鄉、采日瑪鄉、齊哈瑪鄉、木西合鄉、瑪曲縣畜牧科技示範園區和河曲馬場共8個鄉鎮2個場(區)42個村委會。地理坐標為東經100°45′45″~102°29′00″,北緯33°06′30″~34°30′15″。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飼養技術
由於瑪曲氂牛的生物學特性和採食消化能力所決定,瑪曲氂牛是適合以放牧飼養為主的草食家畜。天然牧場是瑪曲氂牛的主要飼料來源。通過放牧,氂牛能廣泛採食牧草,獲得完全營養,不僅能滿足營養需要,而且也有利於瑪曲氂牛的生長發育和健康。因此,瑪曲氂牛養殖生產中儘可能多採用放牧方式,在冬春枯草期給予適當補飼。
2、疫病防治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NY 5149-2002《無公害食品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要求進行。
3、技術要求
3.1、品種:符合要求的瑪曲氂牛。
3.2、飼養條件和方式:生長在瑪曲縣草原,保持純天然牧養方式,自然放牧。
3.3、宰殺牛:經檢疫合格。
3.4、屠宰加工要求:按伊斯蘭教風俗屠宰。屠宰廠應滿足GB/T 17237-2008《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屠宰檢測按NY/T 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規定執行。放血完全、無淤血。剝皮、去頭、蹄及內臟,去牛汕、大血管 、乳房、生殖器。去三腺(四狀腺、腎上腺、病變淋巴結)。修割整齊,沖洗乾淨、無病變組織、無傷斑、無殘留小片皮、無浮毛、無糞污、無膽污和泥污、無凝血塊。
3.5、分割要求:按需求對部位進行分割包裝。
3.6、凍加工:冷卻牛肉在24小時內使肉深層中心溫度達到0℃~4℃。冷凍牛肉深層中心溫度不高於-15℃。
3.7、感官檢驗:色澤、黏度、彈性、氣味,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3.1規定法檢驗。煮沸後肉的檢驗: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3.2規定的方法檢驗。雜質:將被檢樣品置於白瓷盤中,憑目測檢驗其上否有肉眼可見雜質。
3.8、理化檢驗:淨含量及允許短缺量:按JJF 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測定。水分:按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中規定測定。揮發性鹽基氮:按GB/T5009.44-2003《肉與肉製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中規定的方法檢測。
3.9、組批:同一班次、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3.10、抽樣:按GB/T9695.19-2008《肉與肉製品取樣方法》的規定執行。
3.11、檢驗分類: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出廠檢驗:每批次產品必須進行出廠檢驗,合格後出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判定規則: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仍不合格時,則羊該產口為不合格。形式檢驗: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形式檢驗:更換設備或長期停產再恢復生產時;出廠檢驗結果與上一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國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標準技術要求的全部項目。
3.12、判定規則:感官、淨含量、水分、標籤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進行復檢,如仍不合格時,則判該產品為不合格。揮發性鹽基氮指標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 質量安全規定
瑪曲氂牛產地環境應達到NY/T388-1999《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要求;畜禽飲用水達到並保持NY 5027-2008《畜禽飲用水水質》;飼料及其使用達到NY5032-2006《畜禽飼養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獸藥及其使用達到NY5030-2006《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疫病防治符合NY 5339-2006《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產品質量達到GB 9961-2001《鮮、凍胴體牛肉》和NY 5147-2008《無公害食品羊肉》的要求;飼養管理達到NY/T 5151-2002《肉牛飼養管理準則》。
專用標誌使用
1、標誌:包裝箱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已獲證的無公害農產品標誌,其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使用具體標註按有關規定執行。
2、標識:瑪曲氂牛劃定的地域保護範圍內的瑪曲氂牛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瑪曲氂牛”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瑪曲氂牛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使用標誌,在其產品包裝上統一使用“瑪曲氂牛”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3、標籤:在標籤上標註“瑪曲氂牛”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及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產品名稱、數量、品種、產地、包裝日期、保存期、生產單位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