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理藩院副理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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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1682)那喇氏,滿洲鑲白旗人,尚書尼堪從子,清朝將領。尼堪卒,無子,瑪拉與叔阿穆爾圖、阿錫圖及弟兆資分襲尼堪世職,瑪拉襲三等阿達哈哈番。初任理藩院筆帖式順治五年,英親王阿濟格征叛將姜瓖,圍大同,令瑪拉調蒙古兵以從。累遷理藩院副理事官。

基本介紹

  • 本名:瑪拉
  • 所處時代:清
  • 民族族群:那喇氏
  • 出生地滿洲鑲白旗
討伐察哈爾尼,討伐俄羅斯,討伐噶爾丹,

討伐察哈爾尼

康熙十四年,察哈爾布爾尼叛,聖祖命信郡王鄂紥帥師討之。瑪拉自陳久任理藩院習知蒙古狀,原赴軍前效力,遂命與員外郎色棱赴科爾沁諸部調選兵馬協剿。師還,擢通政使,遷禮部侍郎。十六年,擢工部尚書。偕內大臣喀岱往科爾沁諸外藩宣諭禁令。瑪拉初受任,上誡以工部積弊,宜殫心釐剔。十九年,坐不能清積弊,議降五秩,詔從寬留任。復以饗殿器用修造疏忽,奪尚書,仍留世職。

討伐俄羅斯

二十二年,上以俄羅斯數犯邊,擾及索倫、飛牙喀諸部,命集兵黑龍江,將進討,遣瑪拉往索倫儲軍實。尋疏言:“索倫總管博克所獲俄羅斯人及軍前招降者,皆迫於軍威,不宜久留索倫,應移之內地。”詔允行。復言:“雅克薩尼布楚二城久為羅剎所據,臣密詗雅克薩惟耕種自給,尼布楚歲捕貂與喀爾喀貿易資養贍。請飭喀爾喀車臣汗禁所部與尼布楚貿易,並飭黑龍江將軍水陸並進,示將攻取雅克薩,因刈其田禾,則俄羅斯將不戰自困。”上然之,即以瑪拉所奏檄示喀爾喀。二十四年,遣都統朋春等帥師往黑龍江議進兵,授瑪拉副都統銜,參贊軍務。遣蒙古兵三十詗雅克薩城,生擒羅剎七人,得城中設備及乞援各部狀。是年夏,朋春等攻羅剎克之,逐其人。瑪拉在事有功。二十五年,黑龍江佐領鄂色以耕牛多斃,農器損壞,奏請儲備,命瑪拉往黑龍江督理農務。諭曰:“農事關軍餉,令嚴督合力播種。”值歲豐,收穫甚稔。二十七年,授護軍統領

討伐噶爾丹

二十九年,噶爾丹侵掠喀爾喀,命瑪拉偕都統額赫納、前鋒統領碩鼐等率兵往討之,賜內廝馬以行。未幾,噶爾丹掠烏珠穆沁,命裕親王福全等分統大軍出塞擊之,噶爾丹敗遁。師旋,三十年,復來犯,至阿爾哈賚,無所掠而遁。時土謝圖汗、車臣汗率所部來歸,上幸塞外撫輯,瑪拉扈從。旋命偕都統瓦岱等率兵赴圖拉偵噶爾丹,抵克魯倫河,聞其遠竄,乃還。授西安將軍。三十二年,準噶爾和碩特部台吉巴圖爾額爾克濟農來降,上以其人未可信,命瑪拉徙入內地,毋令復逸。瑪拉疏言:“巴圖爾額爾克濟農率所屬二千餘口,窮乏來歸,揆其情狀,當不復逸。”遂遣官護送,並其子台吉雲木春來朝,優賚遣之。未幾,瑪拉卒於官,賜祭葬,謚敏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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