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水利局

根據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瑞金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0]31號)和中共瑞金市委、瑞金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金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瑞字[2010]29號)精神,組建瑞金市水利局,為主管水利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金市水利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位置:瑞金市
  • 職能:取消、劃入、增加、加強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對全市非市屬水利工程多種經營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建設局承擔的水資源管理、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職能劃入市水利局。
(三)增加的職責
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瑞金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政策性規定,並據以制定水政水資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
(二)擬定全市水利水電建設與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河流綜合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管理、保護、監督、調查和綜合評價;擬定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綜合規劃;組織擬訂全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見;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核發取水許可證;編制發布水資源公報。
(四)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河道采砂許可、發證;負責河道砂石資源費、水工程水費、水資源費和防洪保全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涉河建設項目的前期審核及監管工作。
(五)落實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管理市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
(六)組織、指導、監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安全管理工作,執行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參與水利水電工程招標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組織、指導、監督河道、水庫、山塘、陂壩、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組織指導河道的綜合治理和開發。
(八)負責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
(九)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組織協調鄉鎮自來水供水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和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水電行業隊伍建設;負責水利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瑞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制定水庫度汛方案;負責全市防汛抗旱信息的管理與發布。
(十三)承擔對市水土保持局實行行業管理的職責。
(十四)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瑞金市水利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人事勞動、機構編制、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婦女工作、教育培訓、重大會議組織、後勤事務管理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及系統年度財務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基建資金管理;承辦本系統財務統計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全市水資源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水事糾紛,承擔重大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水利普法教育工作;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保留)事項的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和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調查、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和水域納污能力的審核,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編制發布水資源公報。
(四)水利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市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指導全市河道、水庫、山塘、陂壩、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要江河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招標和質量管理、質量監督、質量檢測,參與水利水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涉河建設項目審查;負責小水電工程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小水電建設及小水電代燃料生態工程建設,指導農村水電站安全管理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小水電統計工作;負責提出水利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建議;負責水利水電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五)水利工程安全監督與管理科
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組織、指導全市水利水電工程運行監測、安全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
局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
瑞金市水利局紀委、市監察局駐水利局監察室。

人員編制

瑞金市水利局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3 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非領導序列,列班子成員);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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