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交通運輸局

瑞昌市交通運輸局

瑞昌市交通運輸局是一個正科級建制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交通運輸局
  • 內設機構:4個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規定,組建瑞昌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主管交通運輸行業的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職責調整

將市建設局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職能劃入多戶套台瑞昌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法規,擬定全市公路行業發展戰略和政策規定,並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市公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運輸、運輸服務、計程車、公車、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租賃、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和汽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督促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負責交通行業物資等級評定工作;維護公路交通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市縣鄉公路、客貨運站場、港口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負責交通基糠汽芝礎設施的工程質量和建設市場管理;指導鄉鎮渡口的設定、建設和渡船更新改造。
(六)組織交通基礎設施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七)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指標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行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巴整永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瑞昌市交通運輸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人秘科
1、負責做好行政事務性工作。
2、負責做好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領導貫徹落實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各種報告、檔案的起草、審核、列印等工作,估試負責做好印章管理工作。
4、負責做好來訪人員及對外聯絡的服務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
1、編制全市公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交通資質等級評定;引導交通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3、負責全市公路、客貨運場站、港道漏紋口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的工程質量和建設市場管理。
4、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發展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7、組織實施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行行業科技進步。
(三)安全科
1、綜合管理、監督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局安全生產大檢查。
2、協調廈項遙交通運輸局安全小組成員單位相互之間安全生產相關事宜。
3、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管理、宣傳教育監督執法,參與調查處理安全事故,負責全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簽訂、考評等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1、負責墓企永交通行業財務審計和信息工作。
2、負責單位編制和執行單位預、決算;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重點工程的資金撥付。
3、負責財政性票據管理,監督管理預算外資金,組織本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協調好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業務關係。
5、負責專項系統內的各項資金及各項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檢查、審計和評價工作。
瑞昌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1、貫徹執行國家、南京軍區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擬定市國防交通工作的具體規定;擬定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指導交通擬定展示交通保障計畫和應急交通保障方案,負責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交通保障;擬定全市交通動員和運力徵用計畫、方案。
2、指定市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的組訓計畫,組織指導戰備演練和專業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
3、組織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以及交通戰備正規化建設。
4、戰時組織領導全市交通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保障工作;及時修復被戰爭破壞的交通樞紐、運輸線和運輸工具。
5、編報市國防交通建設計畫,對地方交通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峻工驗收。

人員編制

核定瑞昌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交通戰備辦副主任(副科級)1名。
(三)安全科
1、綜合管理、監督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局安全生產大檢查。
2、協調交通運輸局安全小組成員單位相互之間安全生產相關事宜。
3、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管理、宣傳教育監督執法,參與調查處理安全事故,負責全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簽訂、考評等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1、負責交通行業財務審計和信息工作。
2、負責單位編制和執行單位預、決算;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重點工程的資金撥付。
3、負責財政性票據管理,監督管理預算外資金,組織本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協調好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的業務關係。
5、負責專項系統內的各項資金及各項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檢查、審計和評價工作。
瑞昌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1、貫徹執行國家、南京軍區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擬定市國防交通工作的具體規定;擬定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指導交通擬定展示交通保障計畫和應急交通保障方案,負責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交通保障;擬定全市交通動員和運力徵用計畫、方案。
2、指定市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的組訓計畫,組織指導戰備演練和專業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
3、組織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以及交通戰備正規化建設。
4、戰時組織領導全市交通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保障工作;及時修復被戰爭破壞的交通樞紐、運輸線和運輸工具。
5、編報市國防交通建設計畫,對地方交通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峻工驗收。

人員編制

核定瑞昌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交通戰備辦副主任(副科級)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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