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新生兒出生申報指南

瑞安新生兒出生申報由市府審批中心公安視窗、各轄區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國內出生嬰兒出生申報
  • 審批類型:非行政許可
  • 辦理期限:當場辦結
  • 受理部門:戶政
  • 事項編碼:100111103N006
  • 服務對象:面向個人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諮詢電話:0577-65855218
許可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受理地址,

許可依據

《關於印發浙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浙衛發96號)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 行)》

申請條件

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備註:嬰兒出生1年後申報出生登記的,由公安派出所對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進行核查,報所領導審核後辦理;嬰兒出生5年後申報出生登記的,由公安派出所對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進行核查,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後辦理。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材料說明
1、書面申請報告提供原件;
2、出生醫學證明提供原件;
3、父母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4、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程式

派出所戶籍內勤即辦(其中非婚生小孩出生申報,視窗受理後由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

受理地址

市府審批中心公安視窗、各轄區派出所戶籍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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