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負責制訂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指導全市的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監督和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公證人員、公證業務活動,綜合管理全市社會中介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和指導全市社區矯正、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科、宣傳教育科(普法辦)、基層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科)、行政審批科等6個科室。截止2011年6月底統計,全市有律師事務所7家,執業律師105名,公證處1 家,執業公證員6名。基層法律服務所9家,擁有74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個分局,14個鄉鎮司法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司法局
- 介紹:瑞安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
- 律師事務所:7家
- 公證處:1 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綜合協調和督查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務信息、信訪、安全保衛和有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圍繞機關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負責機關及派出機構財務資產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應訴和國家賠償的辦理;負責司法行政信息網路建設、維護和管理。 (二)政治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司法行政幹部職工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創先爭優、立功創模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等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承辦局黨組的日常事務。 (三)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全市法制宣傳工作和法制宣傳報導;承擔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科 指導基層司法所(分局)建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和督促基層司法所(分局)和人民調解組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和職責履行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基層司法所(分局)、基層各類調解組織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承辦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五)社區矯正與歸正人員工作管理科 擬訂並實施全市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劃;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收集全市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信息;組織實施全市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相關調研工作;督促和指導基層組織對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勞動技能培訓,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法律服務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並實施全市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全市公證機構、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受理對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的投訴和信訪事項;負責公證機構的設立、變更、撤銷及公證員任免的審核報批,公證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度考核,律師助理的審批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檢、變更和註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申領、註銷、變更審核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負責12348法律援助專線工作;組織法律服務人員業務調研、專業培訓和對外交流;承擔局機關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 市司法局設定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