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基督教

瑞典基督教各派的統稱。瑞典總人口約891萬(2000年),基督徒約486.9萬,約占總人口54.65%。其中新教有宗派34個,約529.3萬人,獨立宗派有10個,約4.4萬人,聖公會有宗派1個,約3000人,天主教有宗派1個,約15.8萬人,東正教有宗派14個,約9.9萬人,新興宗派有8個,約5.3萬人。有4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1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3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新教教會有:瑞典教會(信義會)、五旬節運動、瑞典差會聖約教會、互動差會、愛沙尼亞信義會、瑞典福音差會、芬蘭信義會、浸信會聯合會、救世軍、瑞典宣道會、衛理公會等;正教會有:芬蘭正教、希臘正教、塞爾維亞正教、敘利亞正教等;新興教派教會有耶和華見證會、摩門教等。主要宗教是基督教新教信義宗,具有國教性質(至200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典基督教
  • 外文名:Christianity in Sweden
歷史背景,宗教改革,社會影響,

歷史背景

約公元830年,安施卡爾(Anskar,801—865)在斯德哥爾摩附近建立一家教會,後消失。約1000年,英格蘭修士聖施哥弗里德(St.Sigfrid)為國王司寇特克努(Olov Skotkonung)受洗。12世紀早期,全瑞典實際皈依基督教。1104年,倫特(Lund)主教阿斯克爾(Asker)成為新成立的北歐省的大主教;1164年,烏普沙拉成為獨立於倫特(其時屬於丹麥)的大主教區。自14世紀起,瑞典成為丹麥的附屬國。丹麥國王克里斯琴二世(1513—1523年在位)進一步控制瑞典,激起瑞典人民的反抗。1523年6月,瑞典起義軍在領袖古斯道夫·瓦薩領導下攻下斯德哥爾摩,宣布瑞典獨立。

宗教改革

瑞典的宗教改革漸進推行並與政治事件關係密切。國王古斯道夫・瓦薩(Gustav Vasa,1523—1560)需要資金並希望限制主教的權力,1524年任命宗教改革家比特里(Olaus Petri,1493—1552)為斯德哥爾摩的城市官員;1527年6月,在威斯特拉斯國會(Diet of Vasteras)上決定沒收天主教會財產,收回授予教會的免稅土地;1531年,比特里的兄弟勞倫(Laurentius)沒有得到教宗的授權祝聖烏普沙拉大主教。不久修道院消失,主教成為國家的官員。1544年,國王統治下的信義宗教會建立。只在1593年瑞典採取《奧格斯堡信綱》,採取信義宗教義。17世紀,信義宗正統派在瑞典占上風;18、19世紀,信義宗虔敬派對瑞典有重大影響。為反對虔敬派,1726年頒布《非國教徒非法聚會宣言》(Conventicle Proclamation)限制各種宗教類的聚會活動。斯韋登堡(E.Sedenborg,1688—1772)試圖將理性主義神秘主義結合,形成新的道德宗教。1860年頒布《非國教法案》(Dissenter Act)承認宗教信仰自由,允許成立基督教宗派。1878年,瓦爾登斯陶穆(P.P.Waldenstorm,1838—1917)與瑞典教會分裂,成立獨立的信義宗教會即瑞典宣教會(Sweden Mission Society),擁有自己的傳道人和禮儀。20世紀早期,出現神學復興運動,主要代表人物有烏普沙拉的大主教索德布盧姆(N,Soderblom,1866—1931)。

社會影響

20世紀以來,教會傳教活動活躍,瑞典大主教索德布盧姆大力促進新教各派的聯合,參加普世教會運動。國王是教會的最高權威。主教和大主教由教區提名,由國王選定。每年召開一次主教大會,重大決策須經國王同意。教會在組織與經濟上同國家有密切聯繫。所有公立學校都開設宗教課程。1958年,決定準許按立女性牧師。瑞典教會設立13個主教區,每個主教區設主教1人,烏普薩拉主教為本教區主教和瑞典教會首席大主教;主教區下設堂區,全國共有堂區2543個。非國教派的自由派教會有:瑞典宣道會、五旬節派、救世軍、衛理公會等。瑞典天主教徒中80%為外國移民,分屬35—40個不同國家的種族。天主教區中心設於斯德哥爾摩,全國有天主教堂和附屬團體35個,教堂40座。瑞典以宣教士著稱,信義宗以及所有自由派教會的宣教士被派往100多個國家,1997年有927人,2000年有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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