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一七三四年法典,1734年瑞典議會通過的新法律。從卡爾十一世時開始編纂,經約百年修改補充而成,於1736年1月23日頒布。該法典將中世紀瑞典的國家法典(蘭德斯拉)和城市法典(斯塔斯拉,stadslag)結合在一起。共分九個部分,二百零三章,涉及婚姻法、繼承法、土地法、建築物法、侵權與契約法以及刑事犯罪和法院訴訟規則等。該法典一直沿襲至今,從未被正式予以廢除,因而從形式上說,至今仍然是有效的。但隨時代的演進,該法典的大多數內容已經過時,並已被新的法典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