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理貨證明書是指由
理貨機構出具的確認理貨人員理貨工作的書面憑證。理貨證明書是理貨機構在理貨完畢後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結算各項費用的依據。由於理貨證明書上列明了進口或出口貨物的總件數,因此,它在客觀上又起了船舶實際裝卸貨物總數量的交接作用。
填制
1.進/出:裝船理貨把“進”劃掉,卸船
理貨把“出”劃掉。
3.開工日期:根據第一份計數單上的日期填寫。
4.制單日期:根據制單完畢日期填寫。
5.理件貨、數量、單位:按實際理貨結果填寫所理貨物名稱、數量和包裝。
6.辦理
散貨單證、手續業務、數量、單位:散裝出口貨按
裝貨單上列明的
噸位填寫數量和重量單位。散裝進口貨按進口艙單上列明噸位填寫數量和
重量單位。
7.
重箱和空箱、
數量、
單位:理貨櫃時,按實際理箱結果將20
英尺和40英尺空、重箱分別填人各自的箱數和單位。
8.裝或拆箱、數量、單位:
裝箱理貨把“拆”劃掉,
拆箱理貨把“裝”劃掉,且根據裝或拆箱理貨結果填寫數量和包裝。
9.批註:填寫與理貨收費有關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