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是銀保監會於2021年12月公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 公布機構:銀保監會
  • 公布時間:2021年12月
內容解讀
關於理財公司管理責任,《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和管控機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有效實施。
一是理財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與治理結構,指定部門設立專門崗位、配備充足具備勝任能力的人員負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
二是承擔理財產品投資運作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對該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承擔主要責任。
三是理財公司應當指定部門負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並與投資管理部門保持相對獨立。
四是理財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第三方合作管理,確保及時充分獲取相關信息,滿足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需要。
理財產品投資交易管理,《辦法》強調將流動性風險管理貫穿於理財業務運行的全流程。
一是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綜合評估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等因素,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
二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提高資產流動性與產品運作方式的匹配程度。
三是理財公司應當持續監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充分考慮聲譽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的可能影響,並提前作出應對安排。
此外,《辦法》還要求理財公司加強理財產品認購、贖回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及理財產品契約的約定,合理運用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措施,以更好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合理運用管理措施還有助於保持投資策略的相對穩定,為投資者獲取長期投資、價值投資收益。
《辦法》同時強化了事先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理財公司應當在契約中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理財產品未來可能運用的流動性管理措施,並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理財產品面臨的主要流動性風險及管理方法、實際運用措施情況,維護投資者知情權,促進其形成合理預期、作出理性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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