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則例

《理藩院則例》最初由《蒙古律書》演變而來,是清朝治理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專門法規。它是清朝制定的民族法規中“體系最為龐大”、“內容最為豐富”、“適用範圍最為廣泛的一部”。它對蒙古族及西北地區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軍事、宗教、司法等諸多方面都有詳細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藩院則例
  • 來源:由《蒙古律書》演變而來
  • 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宗教
  • 特點:內容最為豐富
它把行政法規、軍事法規、民事法規等部門法規的內容囊括一體,成為一部容量巨大的混合法規。它不僅在有清一代發揮作用,而且直至清亡,民國初年還在蒙古地區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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