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主義法律思想

理性主義法律思想,自然法學說之一,對於人的理智無限信仰,認為理智是國家和法起源的根據和主要內容;認為凡符合理性要求的法便是良法,否則就是惡法。在十七、十八世紀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啟蒙思想家們宣傳的就是理性主義法律思想。當時,它是反對中世紀的神學主義法律思想和封建專制主義的重要武器,具有巨大的歷史進步作用。但理性主義法律思想的倡導者沒有看到社會生產方式對國家和法的決定意義,而宣揚超階級的、抽象的理性的決定意義,則是歷史唯心主義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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