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瑪縣人民法院

班瑪縣人民法院

班瑪縣人民法院1957年恢復重建,班瑪縣法院審判大樓位於班瑪縣人民路247號,現有編制20人,實有人數15人,其中具有審判資格的9人,大部分為本科學歷,法律碩士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班瑪縣人民法院
  • 郵政編碼:814300
  • 聯繫電話:0975-8322223
  • 成立時間:1957年5月恢復重建
  • 全院人數:15人
  • 院長姓名:趙志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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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簡介

班瑪縣人民法院1957年恢復重建,班瑪縣法院審判大樓位於班瑪縣人民路247號,現有編制20人,實有人數15人,其中具有審判資格的9人,大部分為本科學歷,法律碩士1人。班瑪縣法院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握大局,找準定位,積極應對新形勢、新任務給人民法院帶來的新機遇,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努力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為我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9個,即: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巡迴法庭。

法院建設

班瑪縣人民法院在縣委正確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政府和政協大力支持、上級法院的關心指導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總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推力,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和審判管理,不斷提升司法公信,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穩定。

所獲榮譽

2000年榮獲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滿意的好法院”。

地理位置

班瑪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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