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商務局

管理我省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四川省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規劃全省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珙縣商務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珙縣
  • 國家:中國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省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制訂全省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要求承擔全省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川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
(九)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指導全省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省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協調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省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省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歷史沿革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09〕24號),設立四川省商務廳(簡稱商務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部門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四川省商務廳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績效考核、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接待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
(二)綜合與信息化處。
研究提出全省商務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分析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套用與發展,承擔廳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擔商務志編纂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編制起草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統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提出促進商務發展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監督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廳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內部審計;負責定點扶貧和對口支援工作。
(四)法規與進出口公平貿易處。
組織起草地方性商務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指導全省商務系統依法行政;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承擔全省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
(五)服務業發展協調處。
按要求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省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編制第三方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以四川省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
(六)市場秩序處(四川省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承擔酒類流通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七)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
(八)商貿服務管理處。
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社區商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九)市場運行調節處(四川省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參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國際經貿關係處(港澳台處)。
協調對外經貿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對策建議;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並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管理商務因公出國(境)事宜,承辦重要商務外事活動;承擔商務涉外宣傳工作。
(十一)對外貿易處。
擬訂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
(十二)機電和科技產業處(四川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研究提出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進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負責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的監管。
(十三)加工貿易處。
研究提出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承接加工貿易轉移;負責加工貿易統計、深加工結轉等業務管理,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
(十四)服務貿易處。
擬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技術貿易和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引進和出口工作,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五)外國投資管理處。
指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我省外商投資現狀及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省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統計;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增資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十六)外國投資促進處。
負責全省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外商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外資併購工作;建立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跟蹤促進重大外資項目;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路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協調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七)對外經濟合作處。
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全省成套設備出口;擬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省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負責多雙邊對我省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省的贈款)。
(十八)行政審批處。
承擔商務行政許可工作,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指導全省商務行政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處。
承擔廳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等工作;指導全省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和商務行業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和遴選推薦駐外商務機構工作人員。
(二十)離退休人員工作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和原省外經貿廳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商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物資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十一)商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原省流通行業辦公室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十二)物資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原省物資集團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定方式由商務廳黨組按省委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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