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衛南,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河南洛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69年10月參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巡視員。
2019年5月,經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衛南開除黨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衛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洛陽
- 出生日期:1954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69年10月——1970年10月,在雲南省昆明市電信局工作;
1970年10月——1995年07月,在部隊服役;
1995年07月——2000年05月,歷任四川省建設委員會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2000年05月——2009年12月,歷任四川省建設廳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9年12月——2016年07月,歷任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巡視員;
2016年07月,退休。
2018年10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26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巡視員王衛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5月8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巡視員王衛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衛南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打探案情,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奢靡腐化,貪圖享樂,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娛樂活動安排;欺瞞組織,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違規收受禮金及公司乾股,搞權色交易;擅權妄為,違規退還企業投標保證金;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大搞權錢交易。
王衛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四川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衛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巡視員王衛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四川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終結,移送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廣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衛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