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鼎(海南黑社會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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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鼎,男,瓊海市嘉積鎮裡邦村委會原主任。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7罪,數罪併罰,判處王紹鼎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紹鼎
  • 原工作單位:瓊海市嘉積鎮裡邦村委會主任
涉黑案件,案件審判,黑幕曝光,

涉黑案件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王紹鼎通過拉票、賄選等手段兩次當上瓊海市嘉積鎮裡邦村委會主任,控制基層組織。王紹鼎以親屬、同學等關係為紐帶,拉攏該村閒散人員充當打手和幫凶,打著里邦村委會主任的“旗號”,以暴力、恐嚇等手段大肆強攬里邦、泮水地區的工程項目。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9386287.2元,其中對洋浦華盛物流有限公司瓊海分公司強迫交易所得利潤為4191657.2元,敲詐勒索他人非法獲利211000元,控制里邦、泮水地區砂石、水泥供應等工程非法獲利4983630元。

案件審判

2019年11月11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瓊海市王紹鼎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7罪,數罪併罰,判處“黑老大”王紹鼎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其他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到1年3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

黑幕曝光

20世紀90年代,王紹鼎混跡於社會,結交刑滿釋放、社會閒散人員,通過約架、耍橫樹立惡名。2009年,王紹鼎在瓊海市嘉積鎮經營鼎盛美食城,將美食城作為前期豢養組織成員和組織聚會的主要場所。經過不斷發展,逐步形成了現有規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在瓊海市里邦、泮水地區有組織實施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妨害公務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該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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