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純(原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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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純,男,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員,因為不真實的公證事項辦理公證被北京市司法局處以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純
  • 職業: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員 
  • 執業證號:101001120070060 
  • 處罰原因:為不真實的公證事項辦理公證 
基本信息,違法行為,行政處罰,

基本信息

王純,男,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員,執業證號:101001120070060。因為不真實的公證事項辦理公證被北京市司法局處以行政處罰。

違法行為

北京市方正公證處指派公證員王純辦理公證的過程中,未能審查發現申請人不是黃某本人,因而向“黃某”出具了(2013)京方正內民證字第14171號、(2013)京方正內經證字第14172號、14175號、14179號等四份公證書與事實不符,上述四份公證書的申請人不是黃某本人,公證事項不屬實。
王純為不真實的公證事項辦理公證。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有關公證員不得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辦理公證的規定,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應予處罰的情形。

行政處罰

2015年12月31日,北京市司法局決定給予王純警告並處一萬元罰款及停止執業十二個月的行政處罰(京司罰決〔201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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