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華(深圳大學副教授)

王秋華(深圳大學副教授)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秋華,女,1963年出生,湖南常德人,深圳大學法學副教授,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學碩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秋華
  • 出生日期:1963年出生
  • 代表作品:出版了10本專著、論文集、法學專業教材
  • 籍貫:湖南常德人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講課程,主要貢獻,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1991年,先為美國新聞總署國際訪問者。
1991—1992年,香港城市大學訪問學者。
1994年香港廖陳林律師事務所中國法律顧問。
1984年到深圳大學法學院任教。
廣東省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副總幹事,深圳市WTO研究會理事,深圳市商標協會顧問,深圳、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廣東世紀人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深圳九三學社成員。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

主講課程

擔任法學院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例討論等課程的教學工作。

主要貢獻

長期從事智慧財產權法的研究,1996年參加董立坤教授主持的國家項目“大陸與香港法律制度的比較與協調”的研究工作,1999年主持深圳大學校內研究項目“香港《專利條例》對中國大陸專利法的影響”,2002年主持深圳大學校內項目“適應市場化要求,提高學生就業素質的教學研究”。2006年主持深圳大學校內項目“國際貿易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美國關稅法‘337條款’剖析及應對”。出版了10本專著、論文集、法學專業教材;參加《中華法學大辭典》(國際法學卷)和國家項目《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法律衝突與協調》的編寫;在《法學研究》《法學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近20篇。其中學術論文“一國兩制下香港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特點”一文被人大報刊資料收錄。

獲獎記錄

是1992年、1997年、2000年、2002年和2005年深圳大學優秀教師。
2006年獲得深圳大學首屆優秀本科課堂教學獎。
獲得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法學會1997-2001年度優秀法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論文《論九七後香港專利制度的選擇》獲深圳市第三屆社會科學評比優秀論文一等獎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