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國(原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副中隊長)

王玉國,曾任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副中隊長。

檢察機關對邢永瑞等5人涉嫌玩忽職守罪偵查終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後,北京市公安局、中共昌平區紀委依法依規,給予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民警孔磊行政撤職處分,調離執法崗位;對雷洋案中涉案的1名輔警及2名保全員,按照輔警、保全人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解除勞動契約。
2016年12月29日,給予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副中隊長王玉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同時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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