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個人資料,參與事件,生活環境,人物評價,越獄事件,事件概述,越獄現場,追捕過程,防範措施,越獄突破四關卡,王振輕或已逃出,抓獲歸案,捕後加刑,
個人資料
王振輕,家住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虎崗鄉王寨行政村王寨村。2010年5月26日,張家莊派出所成功打掉一扒竊團伙,抓獲三名犯罪嫌疑人梁學禮(男,38歲,張家莊鎮蔡家崗人)、李建中(男,42歲,河南省項城市付集鎮李大莊人)、王振輕(男,42歲,河南省鄲城縣虎崗鄉王寨行政村),另一名同犯“大個”在逃。
參與事件
生活環境
王振輕的老家,在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虎崗鄉王寨村。全村將近2000人,沒有工廠,沒有企業,留守的村民所能做的依舊是種地,如玉米、小麥和黃豆。王寨村委會主任王衛濤說,村里年輕人大多數外出打工,“全國各地,北京、上海,河北都有。”
村莊離周口有近40公里的距離。王寨村與外界的交通,靠村南連線鄉政府的柏油馬路維繫。王振輕家沒裝固定電話。王振輕排行老六,上有4個姐姐,1個大哥。王的父母去世十多年了,他和哥哥姐姐關係處得並不怎么好,幾家人各過各的,平時很少來往。所以即使身為大哥,王兄也不知道王振輕在外的具體經歷和故事,也只是知道個大概。
人物評價
王振輕育有一子一女。大女兒20歲出頭,今年剛結婚。
犯罪經過
“王振輕一家在村里並不突出,經濟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壞。”村委會主任王衛濤說。
村民的收入有限,村裡的房子大多數還是瓦房,部分村民蓋樓房還是最近幾年的事。
越獄事件
事件概述
2011年9月11日,王振輕從深州監獄脫逃,深州監獄的協查公示中顯示罪犯基本情況如下:王振輕,男,1968年2月10日出生,漢族,國小文化,家住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虎崗鄉王寨行政村王寨村。體貌特徵:身高1.75米左右,體態中等,花白頭髮。現該犯有可能盜取了部分現金,伺機乘坐計程車脫逃,有發現者望及時撥打聯繫電話。對於抓獲該犯的人,將獎勵人民幣10萬元;提供有效線索的,獎勵人民幣2萬元。
9月11日19點左右,深州監獄附近,已有大批武警人員布防。
越獄現場
河北深州監獄位於深州市高古莊村南側,與高古莊村合為一體。監獄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河北省深州監獄是關押重刑犯的監獄,這座能稱得上破敗的監獄因王振輕的越獄脫逃而備受關注。 監獄建築看起來很破舊,有村民稱監獄建成已經幾十年了,監獄呈正方形,每個邊長500米左右。高牆、電網、哨塔一應俱全。而王振輕在11日凌晨便從高牆裡逃出。
9月11日,河北迎來入秋以來的首場大霧。根據監獄方的披露,6時15分,趁著氤氳的霧氣,王振輕逃離深州監獄。有追捕人員透露,王振輕曾當過兵,有很強的野外生存能力。王振輕是藉助木板和運貨的編織袋做的繩索翻過監獄的圍牆。而這一說法並未得到監獄方的確認。
追捕過程
9月時節,地里的玉米還未收穫,茫茫青紗帳為王振輕提供了天然的掩護屏障。而即將收穫的玉米也能為他提供充足的食物。在距離監獄南10公里的趙家圈鎮發現了王振輕的行蹤。據趙家圈鎮北護駕莊村民介紹,12日,在北護駕莊村東的田地里和土路上發現了零星的腳印,腳印較為特別,一隻赤腳,一隻穿著襪子,比較符合王振輕的情況。此處已經被警方勘查過。
位於北護駕莊東北方向2公里左右的大柳林村也發現了可疑蹤跡,村民稱13日,有一個人在小賣部搶了一箱牛奶,村民稱這個線索也已經向搜捕人員報告。 河北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14日下午透露,當地一名中年婦女曾於14日清晨目擊有一男子在玉米地出現,男子上身赤裸、腿部有傷、行動緩慢、未見持有兇器,體貌特徵與警方發布的通緝令較為吻合。
搜捕人員的重心也往附近轉移,河北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透露,據初步推測,這名脫逃犯人的活動區域應該局限在監獄外圍的玉米地中,而玉米地已經被警方拉起封鎖線。
搜捕重點在趙家圈、北護駕莊、琅窩、大屯、王家井、太古鄉、前磨頭之間的區域。
防範措施
協查通報已經貼到村里,向村民公布逃犯的基本情況。一些村民得知情況後,不敢下地幹活:“我們哪敢下地呀,碰到怎么辦?”不過,在路邊的地里也有零星的村民在採摘棉花。這些村民認為,“這裡有很多武警,應該沒事。”
鄰近很多村廣播站多次向村民播報注意事項及事態進展,還加強了對小賣部等重點地段的巡查,此外,還在進出村的所有路口設定了聯防哨卡,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一些村民認為自己的生活未受太大影響。
監獄附近學校也加強了防範。高古莊村國小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學校在第一時間召開全校師生緊急會,實行在校期間老師負責制,要求老師注意學生安全。同時,學校在上課期間大門緊鎖,實行出入登記,防止可疑人員進入學校。
越獄突破四關卡
當年5月26日,王振輕等人再次扒竊貨車後,還沒來得及銷贓,就被警方查獲。
參與追捕的人員透露,王振輕具備良好的反偵察能力。負責關押改造重刑犯的深州監獄,管理非常森嚴,絕不允許犯人從改造區拿走任何東西,但王振輕入獄還不到9個月,就躲避過獄警的視線,偷偷用編織袋自製了越獄用的繩索。
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顯示,王振輕越獄是其個人作為,並沒有他人配合。
按照村民們陸續提供的線索,最可靠的一個線索是,警犬從地里叼出了被人啃過的生玉米棒。
部分村民和參與搜捕的人員認為,在這個季節找到王振輕實為不易,一是莊稼沒成熟,為他提供了掩體;二是玉米和水果為他提供了食物;三是他身上連一個金屬片都沒有,警方甚至無法啟用定位設備。
王振輕或已逃出
抓獲歸案
通報說,此案引起河北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相繼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儘快將該犯緝捕歸案。案發後,由河北省公安廳牽頭迅速成立抓捕工作總指揮部,調集該省公安、司法幹警和武警部隊精幹力量展開集中圍捕和查控工作,並在河北、河南、新疆、山東等多地開展摸排和查緝。
9月22日,河北警方、監獄警力轉入王振輕原籍河南周口鄲城縣,與河南警方協同開展抓捕。兩地警方連日來圍繞逃犯王振輕密切關係人和可能藏匿地點,採取多種偵查措施,深入開展摸排、核查,最終準確獲取其藏匿地點。
捕後加刑
通報說,深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對王振輕脫逃一案作出判決,認為王振輕在服刑期間逃離改造場所,其行為已構成脫逃罪,深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第六十九條和第七十一條之規定,判處王振輕犯脫逃罪有期徒刑4年,連同前罪余刑8年8個月21天,並處罰金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8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振輕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判決後也沒有提出抗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