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山西省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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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男,漢族,1968年10月生,山西盂縣人,大學學歷,200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0月參加工作。

2023年3月,王建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建明
  • 國籍中國
  • 籍貫:山西盂縣
  • 出生日期:1968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陽泉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反貪局副局長,陽泉市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平定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2021年4月,被免去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9月30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陽泉市礦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王建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陽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王建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檢察官,本應廉潔奉公、司法為民,但其甘於被“圍獵”,大肆進行權錢交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公款吃喝;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生活作風問題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礦配件業務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王建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陽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建明開除黨籍處分;由陽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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