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政協原三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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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四川仁壽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專學歷。1985年6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眉山市仁壽縣政協三級調研員。

2023年12月,王建明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建明
  • 出生日期:1965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5年6月至1988年3月,在仁壽縣三溪鄉工作;
1988年3月至2013年10月,歷任仁壽縣三溪鄉副鄉長,青崗鄉團委書記,花瓷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鄉長,青崗鄉人大主席,虞丞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清水鎮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
2013年10月至2019年7月,歷任仁壽縣清水鎮黨委書記,眉山天府花海觀光農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歷任仁壽縣政協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
2021年6月,任仁壽縣政協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20日,據廉潔四川訊息,王建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眉山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仁壽縣政協原三級調研員王建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用公款購買高檔菸酒、違規公款旅遊;擅權妄為,違規套取財政資金;權力觀異化,私分國有資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建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私分國有資產、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建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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