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北

王建北,男,1933年3月4日出生於湖南省洞口縣毓蘭鎮龍陽村。中共黨員。1954年畢業於長沙林業學校。1987年3月,調省國土管理局,先後擔任法規處處長和機關黨委書記。1987年和1989年制訂和修訂的《湖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均為主要成員參與調查研究,起草和修改。1994年省人事廳、省國土管理局授予《土地監察榮譽證書》。在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國土管理局工作,曾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建北
  • 出生地:湖南省洞口縣毓蘭鎮龍陽村
  • 出生日期:1933年3月4日
  • 畢業院校:長沙林業學校
個人簡介,工作經歷,

個人簡介

王建北 男,1933年3月4日出生於湖南省洞口縣毓蘭鎮龍陽村。中共黨員。1954年畢業於長沙林業學校,一直在省直機關工作,到1996年底退休,此前任省國土管理機關黨委書記。40多年工作期間,前14年在省林業廳,先後在造林處、合作經營管理處從事技術員、辦事員工作。

工作經歷

1965年擔任廳政治部幹部科科長。
1969年至1979年,先後在省革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生產指揮組農林水組、省生產指揮組辦公室、省委經濟領導小組(始稱業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屬省委辦公廳秘書二處)工作。主要從事生產調度,綜合情況,編簡報。
1980年至1986年,先後在省政府辦公廳調研室、政治處、城鎮工作處任副處級調研員、副處長。併兼任機關黨總支委員、副書記。
1985年,因歷年城鎮建設占地造成的無地少地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省領導指示,從辦公廳、省公安廳、省糧食局和省建委四家抽人組成調查組任組長,深入到有關地、市、縣、鎮,作了廣泛細緻的調查研究,寫出調查報告,提請省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就解決的範圍、對象、條件、方法、步驟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1986年參與組建省國土管理籌備工作。1987年3月,調省國土管理局,先後擔任法規處處長和機關黨委書記。
1987年和1989年制訂和修訂的《湖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均為主要成員參與調查研究,起草和修改。1994年省人事廳、省國土管理局授予《土地監察榮譽證書》。在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國土管理局工作,曾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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