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個人榮譽
1972年12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歷任班長、排長、副連長、連政治指導員等職。期間榮記三等功一次,被連。營、團、師獎勵數次。1985年轉業到地方工作,先後任峨邊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檢察員、黨支部副書記、起訴科副科長、批捕科副科長、反貪局副局長。樂山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指導員、批捕科科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任職以來,在工作中始終把堅持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工作指導,熱愛本職工作,結合新形勢下檢察業務特點,努力探索檢察工作經驗。曾被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區(縣)政法委員會、組織部、機關黨委等部門榮記二等功一次,被評為優秀工作人員、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