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朝萬曆人,內家拳名家。精通拳法、劍法、槍法,研究數十年,頗有心得。所著《
太極拳譜》中之《太極拳論》,被視為太極拳經典理論。另有《陰符槍譜》等。見《清史稿·王來鹹傳》、《王征南墓志銘》。由武式太極拳開創者武禹襄之甥
李亦畲1867年著述的《太極拳小序》載:“太極拳始自宋張三豐,其精微巧妙,王宗岳論詳且盡矣。後傳至河南
陳家溝陳姓,神而明者,代不數人。我郡
南關楊某(即楊露禪-編者注),愛而往學焉。專心致志,十有餘年,備極精巧。旋里後,市諸同好,母舅武禹襄見而好之,常與比較,伊不肯輕以授人。僅能得其大概。素聞豫省懷慶府
趙堡鎮,有陳姓名清平者,精於是技,逾年,母舅因公赴豫省,過而訪焉。研究月余,而精妙始得,神乎技矣。……”此文乃近代太極拳源流之最早記載。
民間傳說
王宗岳乃明萬曆年間山西
太谷縣小王堡村人。小王堡村流傳著一個鐵胳膊
王二的故事:王二出生在一個武術世家,父親經商。他從小和父親學習練武。有一年,一位邋遢道人云游天下,途徑
太谷小王堡村時,病到在街頭,窮困潦倒無人理會。王二遇到後,看的可憐,就背回了家中,每日服侍如父,道人十分感動,他見王二如此心地善良,而且悟性很高,便將自己的武功傳授給了王二。王二得此功法後更加勤奮,武功大長。有一次在一家墳地里,王二用胳膊竟把六尺高的巨大石柱一下子給磕成兩截,由此,“鐵胳膊王二”便在方圓幾十里的人群中流傳開來。事後人們才知道那個道人竟是
張三豐,他是在試探和點化王宗岳。這個故事雖然有些神化,但不會是空穴來風,肯定有原型。史料中有這樣的記載,王宗岳父親叫王祖通,生三子一女,長子王宗行,次子王宗岳,三子王宗梁,一女名字不祥。可見鐵胳膊王二就是王宗岳。
王宗岳太極拳承傳
蔣發於明萬曆二十四年赴山西跟隨王林楨(字宗岳)學拳七年。返鄉後,在河南
溫縣趙堡鎮傳授此技。因此,王宗岳是武當趙堡(和式)太極拳宗師,蔣發是第二代傳人。繼而,三傳邢喜懷,四傳張楚臣,五傳陳敬柏,六傳
張宗禹,七傳
張彥,八傳
陳清平。武當傳統三合一太極拳,王宗岳傳給了河南溫縣趙堡鎮的蔣發先師(由此而稱為北派太極拳)。
爭議
又據
唐豪(1896-1959)考證,王宗岳為清乾隆年間人。此說法為部分人認同,亦常有人著文駁斥。
最新論據,山西新絳縣劉嘩挺先生數年潛心研究,論證太極宗師王宗岳的活動時間、地點以及諸多的相關證據,王宗岳的故居、舊址、傳說等較為豐富、翔實,具有說服力。還具體地、明確地論述了王宗岳就是新絳縣明朝嘉靖年間思賢里王莊人的事實。
著作
王宗岳的太極拳著作有《陰符槍譜》,《
太極拳論》一篇,長拳、十三勢解各一篇,修訂陳氏舊有《打手歌》一首六句。
武式太極拳創造人
武禹襄之兄武澄清於1852年官河南
舞陽縣知縣時,於鹽店得其拳譜。武當趙堡和式太極拳在傳承中流傳著:當年武禹襄出錢楊露禪到陳家溝拜師學拳,總覺得“拳與理不一”,於是武禹襄到趙堡鎮拜陳清平為師學拳,期間陳清平有一官事,經武禹襄請武澄清幫忙,並以師承王宗岳《太極拳論》相贈。為此,陳清平武功最好的大弟子和兆元意見很大,由此武禹襄得到拳理,改拳架--武式太極拳,以利推廣。和兆元所煉太極拳拳架稱代理架、承架,是武當趙堡太極拳拳架系列中最具代表性;現在國家承認,稱為“和式太極拳”。
王宗岳得太極拳、長拳一百零八勢及
推手之傳,他所寫的《太極拳論》主要是對太極拳拳架和推手訓練的論述、《打手歌》是對技擊防身的論述及"長拳者,如長江大海,滔滔不絕"等句中可以看出。
王宗岳的《太極拳論》和《十三勢解》以太極兩儀立說,《長拳解》以五行八卦立說,槍法則以陰符立說。陰,暗也;符,合也。陰符者,"靜處為陰動則符"也;陰符槍訣主張陰陽、剛柔、虛實互用,粘隨不脫,如蛇纏物,與太極四粘槍的纏繞粘隨相一致。
相關信息
趙堡鎮太極拳之說
王宗岳乃明歷年間山西太谷縣小王堡村人。王宗岳父親叫王祖通,生三子一女,長子王宗行,次子王宗岳(王二),三子王宗梁,一女名字不祥。蔣發於明萬曆二十四年赴山西跟隨王林楨(字宗岳)學拳七年。返鄉後,在溫縣趙堡鎮傳授此技。因此,王宗岳是
趙堡太極拳宗師,蔣發是第二代傳人。繼而,三傳邢喜懷,四傳張楚臣,五傳陳敬柏,六傳張宗禹,七傳張彥,八傳陳清萍。武當太極拳,宗岳傳給了河南溫縣趙堡鎮的蔣發先師(由此而稱為北派太極拳),俗稱“承架”、“街架”,陳清萍之後稱之為“三合一架”。“承架”推手講究陰陽手,即講究“圓的較量”。趙堡鎮鎮上的太極拳傳承中認為推手只是是一種訓練方法:檢驗拳架正確與否的尺度,連線拳架與散打的橋樑。
與王宗
王宗岳與
王宗系屬二人。與擅
內家拳的王宗無關,兩人不同年代,不同籍貫。王宗字岳崎,陝西人,世居
恆山之王莊堡。
黃黎洲的《
王征南墓志銘》載:“三豐之術,百年以後,流傳於陝西,而王宗為最著。”
附錄
《陰符槍譜》
一陰符槍總訣六則
一:身則高下,手則陰陽,步則左右,眼則八方。
二:陽進陰退,陰出陽回,粘隨不脫,疾若風雲。
三:以淨(靜)觀其動,以退敵前(此句當有沿訛),審機識勢,不為物先。
四:下則高之,高則下之,左則右之,右則左之。
五:剛則柔之,柔則剛之,實則虛之,虛則實之。
六:槍不離手,步不離拳,守中御外,必對三尖。
二上平勢七則
立身要聳,前步要顛,滿托上與胸齊,此長槍勢也,用之小槍可也。
彼槍扎我左脅,我開左步,向里促步前進,連掤他手,勢窮反槍,我單手扎出。
彼槍扎我右脅,我開右步,向外隨步扎彼小門,落騎馬勢,即照下平勢運用可也。
彼槍扎高我大門,我搭槍如蛇纏物,連足趕上二轉,將彼槍扶在正中,盡力使下,即用單手扎出,小門同。彼從大門,不論上中下三門扎我,即乘扎之時,開右步,隨右步躲開彼槍,用單手盡力中平扎彼大門,是為青龍獻爪。
彼從小門,不論上中下三門扎我,即乘彼槍(槍下當有脫字)之時,懸空轉步,躲開彼槍,用單手盡力扎彼小門,亦是青龍獻爪。
(注)若將第四節分作二則,本篇當佚一則。
三中平勢十三則
立身要正,平槍在臍上,彼中平扎我大門,我用圈法圈開彼槍,單手扎出。
彼中門扎我小門,我用圈法圈開彼槍,單手扎出可也。彼槍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掩彼槍梢,彼轉扎我小門,我撒前手,單手扎彼小門。
彼中平扎我小門,退步掩彼槍梢,彼槍扎我大門,我撒前手,單手扎出可也。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開左步,隨右步,後手轉陽至臍下,前手合陰,雙手照他虎口扎出。
彼中平扎我小門,我開左步,隨右步,落騎馬勢。雙手照他手腕扎去。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用青龍獻爪扎去,與上平法同。彼扎我小門,我用青龍獻爪扎去,亦與上平法同。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挑彼手腕,槍要出長,前手仰,後手合。
彼中平扎我大門,我退步從他,指前手,托後手扎。(紮下當脫一彼字。)彼高扎我大門,我隨槍作托刀勢,起槍扎彼手,或彼桿,或彼槍開梢,即反手用盡力扎出。
彼高扎我,圈開彼槍,進步雙手高扎彼臉,他槍起護,我撒開前手,用單手扎彼腮。
彼平扎我小門,我開左步,隨右步,落騎馬勢捉彼,以後照彼下平勢用。彼待槍不動,如先扎,必合槍開梢則扎,不開梢則不扎。
(注)須將第二節,第六節,第八節,各分作二則,才符標題十三則之數。
四下平勢十一則
彼中平梨花滾袖槍扎我,我用陰陽手一仰一合,輕敲彼槍,連足退後要扎他,他轉槍之時,我撒前手,單手扎出。
彼低粘我,不論大小門,我與他落槍之時,進前步,起身扎他咽喉,此下平勢俱可用之。
托刀勢,後腿弓,前腿蹬,彼扎我,我身懸空轉步,單手扎彼腳腕,彼從大門中平扎我,我前足收回,用雙手扎,俯身打彼槍桿,連足趕上,敲彼前手,待彼勢窮,反槍單手扎出。
彼從小門斜扎我,我將前足收回,用陽手背扎扎他槍。彼轉槍大門扎我,我開左步,代右步,用單手扎彼小腹。
彼低粘我槍,我向他小門,開左步,促右步,雙手扎彼乳下。
我梢在左,他中平扎我,我開左步,代右步,單手盡力扎彼小腹。我槍在右,他中平扎我,我懸空轉步落騎馬勢,單手扎彼左脅,中與不中,即抽槍照原勢跳回。他若趕來,將槍在地顛起,用滑步扎他,我槍梢在中,看其身一動,即發槍扎去,是謂先發削人,名占位之槍。
彼從大門高扎我,我從大門圈開他槍,用單手扎出可也。彼從小門高扎我,我從小門圈開彼槍,亦用單手扎出可也。
(注)本篇佚數則。
五穿袖,挑手,穿指,搭外,搭里十七則
一:今人扎槍,步步上前,殊失進退之理,我今定退一步法,隨護隨退,則彼槍扎空,其心必亂,亂而取之,其勢甚易,蓋爭先者,黃帝之學也,退後者,
老子之教也。
二:今人扎槍,以捉拿為主,捉拿不住,不敢還槍,則利在常扎者,不如躲還,只妙在一時,所謂中平一點,難招架也。
三:今人扎槍,高扎高迎,低扎低迎,緊緊相隨,惟恐不及,失之大迂,不如高扎高迎,彼落我即扎高,低扎低迎,彼起我即扎低,在上紮上,在下紮下,甚為捷便。
四:今人扎槍,多用轉槍,里掩扎外,外掩扎里,如梨花滾袖槍是也。不知此最吃虧,如彼槍扎我,我從大門掩住彼槍,令其扎我小門,彼轉槍扎我,我撒前手,後手扎出,彼落空,我槍著實矣。
五:凡發槍扎人,要扎透,不要扎穿,一點便回,隨立脫以備不虞,兵法所謂一克如始戰者是也,慎之慎之。
六:凡與人扎對槍,不許呆立,他以虛槍相試,我以虛槍相應,彼進我退,彼退我進,足要輕,步要碎,身無定影,飄飄如仙,待實扎之時,我躲槍還槍,使開步法向前,翩身著力也。
七:凡與人對槍,要去貪心,絕脫氣,眼注彼手,勿得旁觀,微有不便,不勉強發槍。待時而動,一擊便脫為上乘。
八:凡與人對槍,要善賣破綻,誘之使入,中途擊之,彼不及防,兵法所謂形之敵,必從之者也。
九:凡與人對槍,我心不肯先扎,必不得已,亦惟點一槍誘之使入矣。
十:凡與人對槍,讓我先扎,我虛點一槍,即便回身,彼若趕來,其舉足未定之時,所謂及其陳未定而薄之者是也。(注)本節有脫句。
十一:凡與人扎槍,利在乘虛,如彼紮上則下虛,紮下則上虛,扎右則左虛,扎左則右虛,以目注之,以時蹈之,百無一失,兵法所謂兵形避實而擊虛者是也。
十二:凡與人扎槍,與用兵相同,體者:兵也。心者:大將也。目者:先鋒也。三軍運用,難在一人,然平日之節制(本句當有脫字),已戰之時,先鋒領眾對敵,固不及事事而謀之大將,扎槍亦然,平日手足習熟,對敵之時,目光一照,四體從令,亦不著著用心也。
十三:凡扎槍不必著數太多,博而不精,終屬無益,只在要緊處操演精熟,變化無窮而已,所謂兵不在多而在精者也。
十四:凡與人扎槍,我發槍扎彼,彼從大門拿開,我槍落左,不必著急,看其高來,我倒後步盡力一抽,落抱刀勢,反身單手扎出,看其低來,我倒後步作阻攔勢,閉住他槍。
十五:凡與人對槍,我發槍扎人,彼從小門拿開我槍,領我落右,不必著急,待其扎來,不論高低,我將前步一退,後手一提,作翦步而走。出險之後,重回定勢。
十六:凡與人對槍,要看勢,兵法云:用眾者務易,用寡者務險,一人與二人扎槍,其數已倍,況多者乎!據險固不待言,然平人扎槍,與兵法究竟不同,兩軍對壘,限於紀律,豈能曳兵而走。是平人則不然,相持於城邑院落之中。或據穿口,或據隘巷固宜,方平原曠野,彼眾我寡人則翦跳為主,必不可背陷重圍,想起空間之處,即我托足之所,彼趕來拖槍而走,不趕即止,頻頻回顧,見有輕足善走者迫近吾身,我回身單手直刺,中與不中,拔槍又走,出險又息,罵之則來,趕來又如前,如此則一可敵百矣。
十七:凡與人扎槍之法,先學踨跳,能逾高趕遠,繼之以脫,則萬將難敵矣。
六陰符槍氣絕四首
嫋嫋長槍定二神,也無他相也無人,勸君莫作尋常看,一段靈光貶此身。
心須望手手望槍,望手望槍總是其,煉到丹成九轉後,心隨槍手一起迷。
至道何須分大小,精粗總是一源頭,若將此術當兵論,
孫武何須讓一籌。
《太極拳論》
太極者。無極而生。(動靜之機。)陰陽之母也。動之則分。靜之則合。無過不及。隨曲就伸。人剛我柔謂之走。我順人背謂之粘。動急則急應。動緩則緩隨。雖變化萬端。而理唯/為一貫。
由著熟而漸悟懂勁。由懂勁而階及神明。然非用/功力之久。不能豁然貫通焉。
虛領頂勁。
氣沉丹田。不偏不倚。忽隱忽現。左重則左虛。右重則右杳。仰之則彌高。俯之則彌深。進之則愈長。退之則愈促。一羽不能加。蠅蟲不能落。人不知我。我獨知人。英雄所向無敵。蓋皆由此而及也。
斯技旁門甚多。雖勢有區別。概不外乎壯欺弱。慢讓快耳。有力打無力。手慢讓手快。皆是先天自然之能。非關學力而有為也。察
四兩撥千斤之句。顯非力勝。觀耄耋能御眾之形。快何能為。立如平/秤準。活似車輪。偏沉則隨。雙重則滯。每見數年純功。不能運化者。率皆自為人制。雙重之病未悟耳。欲避此病。須知陰陽。粘即是走。走即是粘。陰不離陽。陽不離陰。陰陽相濟方為懂勁。懂勁後。愈練愈精。默識揣摩。漸至從心所欲。本是捨己從人。多誤捨近求遠。所謂差之毫厘。謬之千里。學者不可不詳辨焉。是為論。
長拳、十三勢解
長拳者,如長江大海,滔滔不絕也。十三勢者,分掤、捋、擠、按、采、挒、肘、靠、進、退、顧、盼、定也。掤、捋、擠、按即乾、坤、坎、離四正方也。采、挒、肘、靠即巽、震、兌、艮四斜角也。此八卦也。進步、退步、左顧、右盼、中定,即金、木、水、火、土也。此五行也。合而言之,曰“十三勢”。
打手歌
掤捋擠按須認真,上下相隨人難進;任他巨力來打我,牽動四兩撥千斤;引進落空合即出,沾連黏隨不丟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