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義

安徽省供銷社財務會計處處長、機關第四支部書記王和義違規兼職取酬、允許配偶在其分管範圍內經商辦企業問題。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王和義根據黨組安排,兼任安徽和合生態農業、和合冷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規領取董事津補貼10.4萬元。2012年6月,王和義在擔任安徽新力投資公司董事期間,其愛人侯桂芳任法人代表的安徽怡然商貿有限公司向安徽新力投資公司參股的子公司安徽德合典當有限公司入股500萬元, 2012年、2013年合計獲得公司分紅175萬元。2014年12月,安徽怡然商貿有限公司將持有的安徽德合典當有限公司股份以原價轉讓,同時退回了分紅款。王和義退回了已領取的10.4萬元董事津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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