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太

2018年8月30日,,蒙陰縣監察委員會對桃墟鎮青山埠村村委會原主任王吉太(非中共黨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調查人王吉太利用擔任蒙陰縣桃墟鎮青山埠村村委會主任兼青山埠自然村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分3次挪用該村生態農業項目占地補償款209500元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挪用資金罪。經蒙陰縣監察委員會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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