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縣商務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全縣對外經濟合作情況。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履行整規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研究擬定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田縣商務局
- 地點:玉田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及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編制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承擔全縣物流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三)研究擬訂全縣流通領域監管規範,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對重要消費品市場的調控和對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管理。
(四)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商品流通的法規、規章及實施細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建立健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拍賣、典當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廢舊物資、報廢汽車、舊機動車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酒類、調味品生產流通及畜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貫徹執行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資促進體系建設。
(六)擬定和推進全縣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產業安全及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縣鼓勵類外商投資限額以上項目、市級商務部門核准的特殊行業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核准全縣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上報工作;審批或報省市核准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審報和進出口工作。
職權範圍
序號 | 事項名稱 | 事項類型 | 辦理 主體 | 行使依據 | 法定 期限 | 收費標準與依據 |
1 | 成品油零售監督檢查 | 行政監管 | 商務局 | 成品油管理辦法 | 85個工作日 | |
2 | 違反《成品油管理辦法》規定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成品油管理辦法 | 85個工作日 | |
3 | 摻雜摻假、經銷冒充合格酒類商品的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85個工作日 | |
4 | 生產_銷售酒類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生產的酒類商品特有的名稱_包裝_裝璜,或者使用與他人生產的酒類商品近似的名稱_包裝_裝璜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85個工作日 | |
5 | 偽造酒類商品的產地_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_廠址_認證標誌_名優標誌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85個工作日 | |
6 | 銷售過期_變質的酒類商品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 85個工作日 | |
7 | 銷售無“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商品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 85個工作日 | |
8 | 定點屠宰廠出廠和生豬產品經營者對生豬和生豬產品灌水_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 | 85個工作日 | |
9 | 定點屠宰場加工病死_毒死和死因不明豬只,混合宰殺病健生豬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無《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 | 85個工作日 | |
10 | 生豬定點廠未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生豬屠宰加工工藝流程和管理方法進行生豬屠宰,未進行肉品品質檢驗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 85個工作日 | |
11 | 定點屠宰廠出廠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 | 行政處罰 | 商務局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 8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