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制訂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的發展方向、目標和重大方針政策的建議;制定全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和重點區域規劃。
(四)負責全市電力工業行政管理工作,指導並實施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加油站(點)規劃布點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並監督、檢查執法情況;負責全市廢舊物資的行業管理和規劃;負責汽車更新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負責全市散裝水泥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導向目錄;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和核准工作;指導全市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工業基本建設初審工作;指導除政府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
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提出工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參與研究提出工業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協調外貿貨運和工商貿的重要會展活動;開展經濟協作及“雙對口”工作。
(六)負責全市市場整頓工作,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負責協調製定全市經貿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實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承擔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管理。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依法行使商品流通行政執法監督;行使生豬屠宰等行政執法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管理監管;負責
地方批發市場準入等事項;負責實施對餐飲業、服務業、會展業、連鎖業、舊貨流通、經濟擔保等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典當行業的管理工作。
(七)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參與研究制訂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工作;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規劃與培育工作;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
再就業工程;指導企業管理人員培訓。
(八)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究;研究提出全市企業運行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政策措施,組織制訂全市企業高新技術發展及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市各類已建工業功能區的指導和管理;參與區外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和新產品鑑定的組織工作。
(九)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實施,依法維護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起草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有關政策,經審定後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調整,加強企業管理,促進科技進步,推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計畫、統計、財務、資產評估和集體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融資、技術、培訓、信息、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
(十)參與研究制訂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參與軟體業的有關行業管理;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通信業的技術創新工作;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利用電子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工作。
(十一)負責玉環市二輕工業合作聯社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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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財務、人事、中小企業成長培育、企業減負、品牌建設、企業信息化管理、經濟協作及“雙對口”等工作。分管市經濟協作辦、企業科(中小企業科)、財務室。聯繫浙江水暖閥門行業協會。 |
| |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商貿流通、市場秩序整頓、企業安全生產、屠宰行業管理、平安玉環等工作。分管市商業管理辦公室、市肉食品有限公司、商貿市場科、安全生產科。聯繫市裝修裝飾材料行業協會。 |
| |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節能降耗、循環經濟、行業管理、電力管理等工作。 分管經濟綜合科(行業科)、能源監察大隊。聯繫市供電局、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市眼鏡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 |
| |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技術改造、工業性投入、新產品鑑定、市二輕工業合作聯社管理等工作。分管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投資與技術進步科。聯繫已建工業功能區、市汽摩配行業協會、市工具機行業協會。 |
| |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企業上市、經濟運行分析、統計、散裝水泥管理。分管市企業上市辦、散裝水泥辦公室、統計室、經濟綜合科(經濟運行分析)。聯繫市家具行業協會。 |
|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信訪(維穩)、機關事務、考核、工青婦、全程辦事代理、老同志管理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紀檢信訪室、行政審批科。聯繫離退休支部、鎮鄉工貿(經發)辦、市藥械包裝行業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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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文秘、信訪、檔案、機要、保密、財務、會務、行政後勤等工作;督查、督辦局黨委、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和局領導重要批示及交辦事項的落實;組織制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抓好落實;提出全局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制訂全局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撰寫年度工作總結;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職稱評定推薦申報和本系統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參與各鎮鄉及負責本系統各類經濟
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和政治理論學習,做好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管理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學歷教育和進修;指導聯繫機關工會工作和
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參與新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及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做好創安、綜治、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宣傳工作;負責依法普法,對經濟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報告、檔案的起草;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的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及經貿系統網路的建設管理。指導局屬企業事業單位會計、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提)案的綜合辦理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科(行業科)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研究制訂經濟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負責工業企業統計;研究制定各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全市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布局方案,推進行業結構調整;指導和規範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和聯繫各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負責行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行業政策性項目的審核上報;負責全市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負責電力能源管理,承擔電力行政管理職能;參與協調電力供需,負責電力技改項目及新能源項目管理;負責全市“三電”工作,指導有序用電、節約用電;負責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的規劃;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的審核;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環保產業示範工程、產品(設備)技術的規劃管理和推廣套用,指導並推廣清潔生產工作;負責全市汽車報廢更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舊機動車的流通管理及廢舊物資的行政管理和規劃、計畫、檢查、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散裝水泥管理。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企業科(中小企業科)
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指導全市企業管理,參與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和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加強各項基礎管理,開展企業各項認證和評選工作;組織實施品牌戰略;牽頭組織企業培育工作,掌握其運行情況,協調政策落實;組織各類展銷展覽活動;負責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的審核上報工作;參與企業治亂減負、廠務公開工作;指導、扶持、培育綜合性管理中介機構,組織實施管理創新工程;指導幫助企業實施信息化和組織信息化項目的申報;指導協調全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及時研究出現的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依法維護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起草有關中小企業的有關政策,指導企業成長培育,制定企業培育扶持政策、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制訂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聯繫經濟協作及“雙對口”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投資與技術進步科
研究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工作;對國家、省、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督查和實施組織工作;編制全市技術改造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工商企業的投資方向;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核准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督查和實施組織工作;協調工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工作;承擔市級以上重點技改項目的日常督查工作;指導和審核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的確認申請、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免稅申請。研究提出全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建設和產學研聯合;負責全市各類已建工業功能區的指導和管理;參與區外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等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科
負責局行政審批管理、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各項行政審批和政務公開政策;負責制定、實施局行政審批、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對行政審批、政務公開事項進行分析,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局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依法梳理、確定局行政審批項目,制定完善的項目審批流程,確定審批步驟、方式、時限和要求;負責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審批工作的各項制度建設,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各項黨風廉政制度,建立評價、受訴、考核、競爭、服務聯動等機制;負責行政審批人員的學習、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效能的監察工作,檢查各項行政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行政審批的差錯率、審批效率,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負責行政審批投訴案件的辦理,建立防範體系,開展行政審批系統的廉政教育;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貿市場科
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提出維護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協調製定全市經貿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實施建議;制訂和實施商貿行業和市場發展規劃;制訂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導全市重要商品市場建設工作,負責市級商品批發市場的審核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重點工業品和原料的進出口管理,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氣等市場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秩序整頓工作;負責對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經營企業的設立審核並實施資質管理;審核舊貨市場設立、負責廣告、拍賣業準入、典當行業準入及指導與管理;負責美容美髮等服務行業的管理;負責規範會展業的發展。承擔“菜籃子工程”在流通領域的管理職能,實施“放心肉工程”建設;負責醬油食醋生產企業準產資格審核和直銷企業設立報批事項;做好酒類流通管理監管工作;實施對商品流通、飲食服務等企業的行業管理;聯繫貿易行業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組織實施本行業及相關服務行業的行業標準;負責市場經濟整頓和規範
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全市典當行業等特種行業的生產定點核准及經營審核。指導和協調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
安全生產科
指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監督檢查全市工礦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經營)法律、法規情況和制定落實安全生產(經營)責任制的情況;參與監督檢查工礦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生產(經營)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職業危害情況;參與監督檢查工礦企業的“三同時”工作;參與開展重大技改項目的安全設施預評價、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治和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協調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
負責擬訂並落實我市資本市場和股份公司發展的總體規劃及相應政策;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指導、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推進企業多渠道上市的相關活動;負責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設立指導、方案審核上報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上市工作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培養、引進資本經營人才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上市公司的發展、規劃、併購和重組,跟蹤監測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督促和指導規範上市公司治理;負責與資本市場發展相關中介機構的聯繫、溝通、協調和培育,並進行相關監督管理;負責引導企業強強聯合及企業集團的組建;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產權市場的培育、發展和規範工作;配合證券監管部門做好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債券等再融資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信用、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企業融資與擔保政策保障體系,綜合管理企業融資與擔保工作,負責聯繫企業上市和金融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協作辦公室
負責制訂本市發展
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技術協作的政策和措施;積極推進區域經濟聯合與協作,做好“山海協作”和“南北協作”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服務我市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工作;負責我市參與西部大開發中的各項工作;協調、幫助玉環在外商人,並做好相關的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外有關經濟合作代表團(組)的專訪接待和市領導到外地進行有關經濟和合作方面考察的組織,聯絡與服務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散裝水泥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發展散裝水泥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方針政策並具體組織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編制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年度計畫實施;負責全市水泥生產、混凝土預拌企業、流通經營性企業的
生產計畫管理及落實;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示範區的培育與組織推廣;按國家和省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職工培訓統計管理;負責全市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中解決出現的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等。
商業管理辦公室
生豬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管理和酒類流通管理及行政執法;對原商業局所屬七大公司(廠)轉制後一系列遺留工作的管理。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指導全市中小企業管理工作;負責推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加強各項基礎管理;組織實施品牌戰略;指導中小企業培育成長;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參與企業減亂治負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廠務公開;指導建立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服務體系;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創新機制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培育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等工作。
能源監察大隊
具體承擔對用能單位執行國家及省市的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對全市能源生產、經營及利用狀況進行指令性和周期性監察、監測;受理違法、違規用能案件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具體承擔節能產品與節能服務市場的監管工作。組織全市家電市場能效標識使用監督抽查,查處虛假節能產品、違規使用家電能效標識行為;負責匯集發布全市能源消費狀況及節能技術產品信息;負責新建、擴建、技改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機構資格考核的組織管理,承擔大型用能項目投產竣工驗收中能耗指標的達標監督;承擔全市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管理師”資格考評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點用能企業“能管員”持證上崗專業培訓、考核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能源品質監督抽查,受理、協調處理能源流通領域能源品質爭議案件;具體承擔全市能源監察執法(監測)工作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全市能源監察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玉環市經濟貿易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