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位於浙江省仙居縣工藝品城爐興村,內設機構主要有辦公室綜合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居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址:浙江省仙居縣工藝品城爐興村
- 郵編:317300
-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科
機構職責
(三)負責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指導產業轉型升級和先進製造業基地建設,擬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牽頭提出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最佳化全縣工業、信息產業布局,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按照分工承擔全縣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的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園區、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產業投資規模和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國家、省、市和縣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承擔技改投資項目進口和國產相關設備抵免稅審核確認上報工作;監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參與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提出相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相關的產學研合作創新,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六)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機制;監測煤炭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保障政策和措施,負責煤炭經營企業資質和煤炭運行秩序的管理,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的管理;負責制定成品油生產、供應、儲備年度計畫並組織考核和檢查,負責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組織推廣清潔油品的生產和使用;組織重點物資的儲備、緊急調運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協調全縣春運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協調全縣繭絲綢工作。
(七)負責全縣電力運行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電力電量綜合平衡和電力年度計畫編制及管理,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指導節約用電,牽頭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審核新能源發電項目;負責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改造建設;指導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參與全縣電力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參與電力價格制定。
(八)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相關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項目示範;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審核節能產品認定;負責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九)牽頭協調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企業積極發展科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國際貿易、文化創意產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發展。
(十)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協調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引進內資工作,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參與開展區域產業協作。
(十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準入許可事項;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管理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信息化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推進企業管理諮詢資質認定。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相關的政策,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推進服務運營商健康有序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四)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協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開展安全保障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除計算機病毒防治外),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全縣信息網路設施建設,制定相關的規劃並協調管理,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
(十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國家、省、市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畫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監督管理軍品市場;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實施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和產業化。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七)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與流轉、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擔保及再擔保資金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稽查工作。
(十八)參與研究制定全縣部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工作;參與指導國有企業管理。牽頭做好企業屬地管理調整工作。負責原縣二輕集團總公司的相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