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

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

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紅塔區康井路1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方面相關政策。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有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承擔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工作,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治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執行情況。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地質勘查項目。配合實施礦產資源勘查、重大地質礦產勘查項目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檢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查詢、備案、審批。按照許可權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科普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科技成果管理,開展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套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三)根據區委、區政府授權,對鄉(街道)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統一領導和管理玉溪市紅塔區林業和草原局。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轄區內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玉溪市紅塔區水利局、玉溪市紅塔區交通運輸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玉溪市紅塔區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玉溪市紅塔區水利局牽頭,會同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玉溪市紅塔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2.與玉溪市紅塔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民政局會同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玉溪市紅塔區行政區劃圖。
3.與玉溪市紅塔區交通運輸局、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玉溪市紅塔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上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項目的審批,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玉溪市紅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及工程質量安全。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負責銜接城市軌道交通的國土空間規劃。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軌道規劃與城市公共運輸整體規劃的有效銜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綜合性檔案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督查、資產管理等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規章,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協調玉溪市紅塔區林業和草原局。
(二)法規股(執法監督股)
承擔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信訪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和綜治維穩(平安建設)等工作。承擔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執法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擬訂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違法案件查處的制度、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重大違法案件。監督指導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自然資源執法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業務培訓。負責自然資源破壞程度的認定工作。
(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
擬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交匯、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擬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和管理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擬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區級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協同擬訂界線標準樣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科普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科技成果管理,開展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套用體系建設。建立區級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股
擬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改革工作。
(五)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權益股
貫徹落實自然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執行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監督交易平台建設,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有關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實施管理辦法。承擔報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有關工作。
(六)國土空間規劃股
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組織編制區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承擔報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審批的地方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和審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承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擬訂城鄉規劃的相關政策。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城鄉規劃編製成果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有關規劃編制工作。承擔玉溪市紅塔區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行政審批股
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編制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承擔土地徵收政策和補償標準的制定等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區實施規劃審批工作。承擔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及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城鄉規划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礦業權審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涉及的指標使用管理工作。
(八)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股
負責起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組織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有關工作。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九)礦業權和地質勘查管理股
負責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管理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負責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承擔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開展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擬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態保護為主的有關保護工作。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礦產資源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結果登記。負責礦業權統計分析,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有關管理工作。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承擔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地質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編制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檢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配合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項目專項。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直屬單位

(一)玉溪市紅塔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負責全區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經營權、水資源等不動產登記工作。負責全區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共享和歸檔等工作並提供查詢服務。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區不動產登記相關政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不動產權屬爭議調查、核查、取證等工作。
(二)玉溪市紅塔區土地儲備中心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城市總體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編制土地儲備、前期開發和供應計畫。負責編制年度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算,做好土地儲備資金及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申報、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土地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市場需求預測,管理土地交易市場。負責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管理工作。負責供地具體事務,編制土地供應方案並上報審批,承辦土地使用權出讓事項決策事務。負責土地儲備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儲備土地收支台賬。配合做好土地報批、土地徵收、土地供應等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玉溪市紅塔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占補平衡,並做好相應技術指導工作。負責選擇和運作示範項目工作。承辦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占補平衡工程項目驗收和地方項目覆核。負責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占補平衡工程項目諮詢服務及評價,收集、整理土地開發整理的相關工作資料。負責建立土地開發整理,提供信息服務。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占補平衡工程項目技術研究和土地開發整理經驗推廣、技術培訓與指導。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土地占補平衡工程項目工作調研。
(四)玉溪市紅塔區自然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
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執法監察工作。受理自然資源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區內重大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違法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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