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玉林市玉州區委員會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關於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區發〔2010〕1號)精神,設立玉林市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玉州區
  • 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
  • 性質:行政主管部門
概述,增加職能,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政秘股,規劃管理股,建設管理股,市政市容股,住房保障股,

概述

根據《中共玉林市玉州區委員會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關於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區發〔2010〕1號)精神,設立玉林市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

增加職能

(一)負責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監督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項政策。
(二)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對建制鎮和集鎮、村莊的建設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及其他規劃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單位和個人建設用地及村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劃線界定、核發“一書兩證”等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有關城鄉規划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組織協調管轄範圍內推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做好管轄範圍內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廉租房申請的初審工作和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負責管轄範圍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轄範圍內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燃氣經營安全法規,負責管轄範圍內城鎮新建燃氣企業、燃氣經營、燃氣設施改動的管理,落實燃氣供應點的安全經營檢查、指導培訓及年審發證工作;特許經營協定備案和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評估結果備案;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事項。
(五)負責玉州區單位公有住房的出售、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單位集資建房的審核等;負責對玉州區區直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工齡補貼測算的指導和核定;負責各單位(含各街道、鎮)的房改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的業務指導與檢查、監督,負責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情況的統計,負責對住房制度改革綜合信息網路的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編制全區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和管理全區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分析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玉林市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法規。
(二)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的審批、核發施工許可證,對許可權內的報建工程做好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以及備案管理工作。
(三)統一管理和規範管轄範圍內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負責管轄區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和規範的實施
(四)負責管轄範圍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管轄範圍內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改革和發展。
(六)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管理和環境衛生、鎮容村貌等工作。
(七)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有關規劃、建設和市政市容的行政執法工作。
(八)負責玉林市城區社區內的環衛清掃、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房地產業和物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管理範圍內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建築業、工程建設監理、房地產開發業、市政公用事業、環衛事業、建築製品行業和建設工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初審和動態管理。
(十一)制訂管轄範圍內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規定,負責組織建設科技項目評審和建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轄區建設行業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歸口管理轄區建設技術市場。
(十二)管理管轄範圍內建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其他外事、引進外資工作。指導組織管轄範圍內的建設企業開拓國外市場,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技術輸出工作。
(十三)負責管轄範圍內建設行業的設計、普查、分析、匯總、統計工作,建立轄區建設信息體系。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管轄範圍內推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五)負責做好管轄範圍內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監督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各項政策。
(十七)負責本局直屬單位人事、勞動管理工作;指導局系統的勞動工資、社會統籌、勞動保險、勞動標準、勞動競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十八)制訂轄區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計畫,負責管理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九)承辦玉州區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交辦的事項。

人員編制

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已使用的6名機關事業編制逐步消化,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室領導職數5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玉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五個內設機構:

政秘股

協助局領導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局內各股的工作關係;制定局內各基本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擬審、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財務、資產、後勤接待等工作;綜合管理思想、宣傳、紀檢、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和信息交流工作。
負責本局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管理工作;指導局系統的勞動工資、社會統籌、勞動保險、勞動標準、勞動競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負責制訂轄區內建設系統人才培訓計畫,管理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督查區委、區政府和市建設、市政市容主管部門交辦事項及區人大、政協有關議案、建議、批評、意見、提案的辦理工作。

規劃管理股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對建制鎮和集鎮、村莊的建設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及其他規劃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單位和個人建設用地及村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劃線界定、核發“一書兩證”等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有關城鄉規划行政執法工作。
制訂管轄範圍內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規定,負責組織建設科技項目評審和建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轄區建設行業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歸口管理轄區建設技術市場。

建設管理股

(玉州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
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的審批、核發施工許可證,對許可權內的報建工程做好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以及備案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和規範管轄範圍內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負責管轄區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和規範的實施。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城鎮和村莊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建築業、工程建設監理、房地產開發業、建築製品行業和建設工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初審和動態管理。
管理管轄範圍內建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其他外事、引進外資工作。指導組織管轄範圍內的建設企業開拓國外市場,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技術輸出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建設行業的設計、普查、分析、匯總、統計工作,建立轄區建設信息體系;
負責組織協調管轄範圍內推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負責做好管轄範圍內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廉租房申請的初審工作和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建築施工企業勞動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收取撥付調劑工作;負責對企業勞保費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編報勞保費收支報表、業務經費預算報表;負責向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勞保管理機構匯報工作情況。

市政市容股

負責管轄範圍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許可,城市環衛設施拆除許可,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等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的各項工作。
負責管轄範圍內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工程發展規劃的編制,提出年度建設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挖掘城市道路和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等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的各項工作。
負責管轄範圍內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綠化規劃的編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規定的綠化指標及本區的實際情況,提出分階段或分年度實施計畫。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樹木等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的各種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市政市容行政執法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燃氣經營安全法規,負責管轄範圍內城鎮新建燃氣企業、燃氣經營、燃氣設施改動的管理,落實燃氣供應點的安全經營檢查、指導培訓及年審發證工作。對燃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備案,在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保護協定,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審批手續的備案。
特許經營協定備案和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評估結果備案。
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事項(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審批;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特殊情況臨時接管的批准)。

住房保障股

負責玉州區單位公有住房的出售、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單位集資建房的審核等。
負責對玉州區區直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工齡補貼測算的指導和核定。
負責各單位(含各街道、鎮)的房改資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的業務指導與檢查、監督,負責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情況的統計,負責對住房制度改革綜合信息網路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組織編制全區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和管理全區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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