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和審核機關有關檔案文稿,編髮通報;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車輛管理、應急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承擔機關依法治縣工作;牽頭擬定全縣辦案裝備建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辦案裝備的使用管理;牽頭擬定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信息化建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機關信息化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承擔機關計算機設備、密碼設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域性的教育談話場所的管理等。
(二)幹部室。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派駐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承擔縣紀委縣監委派駐和派出機構、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縣管企業和縣屬學校、醫院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退休工作。
(三)宣傳調研法規室(案件申訴複查複議辦公室)。承擔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委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單位;承擔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承擔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重大課題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參與起草制定縣級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承擔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備案審查、清理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與縣紀委委員、縣監委特約監察員的聯繫;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縣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
(四)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承擔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牽頭承擔縣管幹部廉政檔案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派駐機構幹部、縣紀委縣監委派出機構幹部,縣管企業和縣屬學校、醫院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班子成員,鄉鎮(街道)紀檢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五)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縣監委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按程式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侵權投訴中心受理的投訴案件的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案件監督管理室。承擔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信訪室、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對適用“四種形態”的處置,按程式移交紀檢監察室;統一受理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協調辦理縣管幹部任職前回復縣委組織部意見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相關工作等。
(七)第一紀檢監察室(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辦公室)。組織開展全縣扶貧與民生監督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承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犯罪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對案件監督管理室移交的問題線索,按程式進行處置,對適用於第三種、第四種形態時或者發現新的問題線索,按程式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協助做好縣管幹部廉政檔案建設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八)第二至第四紀檢監察室。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鄉鎮(街道)、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對案件監督管理室移交的問題線索,按程式進行處置;對發現新的問題線索,屬於本部門受理範圍的,報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案,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範圍的,按程式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可以辦理派出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協助做好縣管幹部廉政檔案建設工作;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鄉鎮(街道)、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九)案件審理室。承擔審理縣紀委縣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等。
現任領導
書 記 趙艷華(女,土家族)
副書記 熊黔松(苗族) 袁弋茸(女,土家族)
常務委員會委員 郭毅(侗族) 龔利平(侗族) 朱力(侗族) 舒毅(侗族)
委 員(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向進(侗族) 向峻成(侗族) 劉洪錢(侗族) 朱力(侗族) 張西強(土家族) 楊陽(侗族) 鄭俊(女,侗族) 羅澤發(侗族) 趙艷華(女,土家族) 饒正銀(漢族) 袁弋茸(女,土家族) 郭毅(侗族) 黃艷(女,侗族) 黃昌敖(侗族) 龔利平(侗族) 舒毅(侗族) 熊黔松(苗族)